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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2027年刘家沟水库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提请审批巴南区2027年刘家沟水库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6085001130401162545)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和工程任务

本工程位于巴南区圣灯山镇两河村及大佛村,工程任务是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主,兼有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任务。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工程项目区总面积157.35km2,水土流失面积31.49km2,本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30.00km2。主要建设内容为:石坎坡改梯23.95hm2,坡面径流调控60.60hm2,水保林9.30hm2,经果林12.42hm2,保土耕作1432.58hm2,封禁治理1461.15hm2。配套:径流调控措施(30×30cm排水沟6258m40×40cm排水沟3874m1.5m3沉沙池19口),小型蓄水工程(100m3蓄水池1口,拦河堰2座,取水池1口,管道3633m),新建1.5m宽的生产便道13160m,硬化3.0m宽的生产便道766m,绿化带7280m,工程碑1座,宣传牌5块,指示牌11块,封禁标牌3块。

三、工期

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为10个月。

四、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五、其他

(一)请项目法人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项目法人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办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手续,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

(三)本项目为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通过设备、场地等开展实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规范签字确认和公示公开等程序。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应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巴南区2027年刘家沟水库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68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巴南区2027年刘家沟水库项目区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

专家评审意见

2026826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巴南区2027年刘家沟水库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业主)、重庆市创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的代表及7位特邀专家。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实施方案(送审稿)》,会上认真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设计单位会后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巴南区2027年刘家沟水库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建设必要性

(一)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项目建设理由较为充分,建设目标比较明确,具有建设必要性。

二、编制依据及技术标准

编制依据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项目区总面积157.35km2,位于刘家沟水库、圣灯山、石油沟、滩子口、沿滩5条小流域,涉及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安澜镇、界石镇、一品街道4个镇街17个村,重点实施小流域为刘家沟水库小流域(流域面积34.47km2,流域编码WFA262000370500113,定位生态旅游型小流域),总体属丘陵地貌,海拔高程281m~910m。项目区有水土流失面积31.49km2,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065t/(km2·a);刘家沟水库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7.49km2,水土保持率78.27%。项目区选择符合《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及巴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防治布局要求。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及植被情况等阐述较

为清楚。

四、项目建设目标与规模

(一)项目建设目标可行。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0%以上,重点实施小流域各项指标达到生态旅游型小流域认定标准。

(二)项目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30km2,其中:石坎坡改梯23.95hm2,坡面径流调控60.60hm2,水保林9.30hm2,经果林12.42hm2,保土耕作1432.58hm2,封禁治理1461.15hm2。配套:径流调控措施(30×30cm排水沟6258m40×40cm排水沟3874m1.5m3沉沙池19口),小型蓄水工程(100m3蓄水池1口,拦河堰2座,取水池1口,管道3633m),新建1.5m宽的生产便道13160m,硬化3.0m宽的生产便道766m,绿化带7280m,工程碑1座,宣传牌5块,指示牌11块,封禁标牌3块。

五、工程布局与设计

(一)工程布局基本合理,同意工程布局。

(二)工程设计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满足施工要求。

(三)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建设工期

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工期为20273-202712月,总工期10个月。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项目总投资1804.0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84.04万元;林草措施299.05万元;封育措施10.24万元;独立费用158.14万元;基本预备费52.54万元,详见投资概算表。资金来源为市级及以上水利发展资金。

八、组织管理措施

《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措施及运行管理基本可行。

九、总体意见

综上所述,专家组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通过技术审查。

                                                                        专家组组长: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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