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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春期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巴财行发〔2021〕11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春期学期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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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下达2020-2021学年全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0〕15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0〕209号)精神,并结合区教委、区财政、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17〕223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行发〔2020〕147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春期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 万元,支出请列“205教育支出”相关科目。
请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并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资金的监管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明细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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