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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撤销后水源地管理如何衔接?

2026-09-01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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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撤销后,并不意味着对这些水源地完全放任不管。主要衔接安排如下:

供水替代已落实:72个水源地均已停用,原供水区域已由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或集中供水管网覆盖替代,群众饮水安全已得到保障。

属地管理责任不变:撤销保护范围后,仍由属地镇街牵头做好停用水源地的日常环境管护工作,定期整治周边环境,避免出现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土地发展空间释放:原保护范围将不受水源地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在土地利用、空间发展等方面可为镇街发展释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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