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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应当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并可提交相关凭证材料,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异议进行复核并可邀请居民或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监督。核实后的认定和处理结果应当再次进行公示,并作为认定和处理的依据。
政策原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