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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18-1307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发〔2018〕200号
  • [ 主题分类 ]
  • 政务督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8-12-20
  • [ 发布日期 ]
  • 2018-12-20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政府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专项督查组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8〕200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政府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专项

督查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十三届区委第4次、第75次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推进全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以下简称“两违”)整治工作,督促“两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政府“两违”整治专项督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郑友荣  区“两违”整治指挥办主任

副组长:白  平  区“两违”整治指挥办副主任

        夏来华  区“两违”整治指挥办副主任

        朱思群  区“两违”整治指挥办工作人员

成  员:肖雁文  区“两违”整治指挥办工作人员

二、职能职责

区政府“两违”整治专项督查组办公地点设在区“两违”整治中心,由区政府分管“两违”整治工作的领导分管,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关于“两违”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负责对各镇街、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两违”整治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两违”整治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配合做好“两违”整治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负责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督查组人员年度考核由区政府办负责,考核结果抄送原单位。

三、经费保障

区政府“两违”整治专项督组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每年纳入预算。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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