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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惠民烈士纪念园用地的批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惠民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惠民烈士纪念园办理产权登记的请示》(巴南退役军人局文〔202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惠民街道龙凤村中屋社1047平方米(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惠民街道办事处,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登记机构凭该用地批准文件和《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工作通知〔2025〕3号)办理产权登记。


附件:惠民烈士纪念园办证红线图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民烈士纪念园办证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