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4-001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发布日期 ] 2024-06-24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一品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圣灯山镇污水厂))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bn.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nqcmb@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一品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圣灯山镇污水厂)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跳石片区地块A01-1/03

重庆德润壹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重庆宝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原圣灯山污水处理厂原址扩建至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预处理组合池、新建调节池、生物组合池、深度处理组合池、除臭设备、污泥脱水车间、加药加氯间、出水仪表间、储泥池、配电间、电气、自控仪表工程总投资520万元,均纳入环保工程投资。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措施

(一)废水: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临时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②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四周设排水沟,将施工中混凝土养护、车辆、施工机械冲洗等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③严格实施废水回用,严禁施工期废水外排。经上述措施控制和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环境影响小。

(二)废气: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施工单位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采取有效措施使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固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渣场施工人员生活规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措施

()废气:臭气:厂区内设置密闭加盖和生物除臭设施,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污水厂收集的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跳石河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并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四)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暂存,采取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并设置标识标牌,主要用于栅渣、沉砂和剩余淤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存放;依托现有危废贮存点进行暂存,设置托盘,并设置标识标牌。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2018-500113-77-01-05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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