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卫生健康>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疾病防控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412D/2025-000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办事指南

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办事指南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号)

【服务对象】

辖区内有高危行为的常住居民。

【服务机构信息】

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机构地点

服务机构时间

咨询电话

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鱼洞街道巴县大道79号

法定工作日

023-66222223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李家沱街道工联村1号

法定工作日

023-62855541

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

花溪街道花溪新村18号

法定工作日

023-62862130

巴南区妇幼保健院

鱼洞街道新农街2号

法定工作日

023-66237427

巴南区中医院

龙洲湾街道龙德路20号

法定工作日

023-61216823

【服务项目】

向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艾滋病咨询和检测服务。

【服务流程】

求询者到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咨询员与求询者进行检测前咨询、评估;需要做检测者收集个人信息,登记、填写表格,采血做HIV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后告知结果,进行检测后咨询,详见流程图。

【服务要求】

1.严格保密。对于自愿接受检测的人员,咨询员要在检测前后为他们提供检测、预防和治疗等咨询服务,做好咨询和检测服务的保密工作。

2.积极配合。求询者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实告知高危行为的相关信息,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3.充分记录。对于自愿接受咨询检测的人员,要做好相关记录。对于结果确认为阳性的人员,咨询员要积极联系,做好传染病上报、个案登记以及病例的转介工作。

【举报投诉电话】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6624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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