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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026 [ 发文字号 ] 巴南安委〔2024〕4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区电瓶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公司:

根据区委主要领导工作指示,区安委办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形成《全区电瓶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38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电瓶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瓶车出行逐渐成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一种重要交通方式,是群众日常短途出行的一大选择。由于电瓶车(本方案中的电瓶车特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的两轮、三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不具备过流、短路保护功能且无安全防护罩,极易引发消防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为深刻吸取全国各地电瓶车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电瓶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电瓶车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合作,大力解决电瓶车非法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坚决遏制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高发频发势头。

二、整治时间及重点内容

(一)时间:即日起至5月底。

(二)重点内容:全面摸清电瓶车数量、充电、停放情况,扎实整治非法改装、违规充电、违规停放、违规驾驶等突出问题,增设一批充电停放场所,进一步完善小区电瓶车管理机制。

1.全面摸清底数。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参照《电瓶车停放充电情况排查表》《小区电瓶车停放充电情况排查统计表》(附件1),逐户逐车摸清电瓶车的数量、使用情况等,为后续的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按照《电瓶车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建立小区、社区、镇街三级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镇街和相关区属国有公司负责,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派出机构配合)

2.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开展电瓶车非法改装集中执法,加大电瓶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销售环节、区交通局负责维修环节)

3.集中消防隐患治理。集中治理电瓶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派出机构和各镇街、相关区属国有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道路交通管控。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瓶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区交巡警支队牵头,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充电停放场所。居住区管理单位要在小区内设置适量的、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方便居民充电,减少电瓶车入户的需求。(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和各镇街、相关区属国有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制度及技防设施。村社要将电瓶车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网格员日常入户走访内容,充分发挥基础网格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作用。居住区管理单位要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要积极推动楼栋门禁、楼栋电梯加装电瓶车智能阻止系统,自动识别电瓶车并向管理单位发出警报,以便管理单位及时处置。(区住房城乡建委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各司其职,实现齐抓共管。电瓶车监管涉及销售、维修、充电、停放等多个环节,涉及市场、住建、消防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以及属地镇街等多个单位,各单位要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交通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生产销售环节的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要及时通报市场等部门;发现的电商、快递公司涉及多起违规驾驶和事故的,要及时联合商务、市场、邮政等部门开展警示约谈;消防隐患治理中,对于拒不整改的居民,镇街要及时报消防、住建、公安派出机构等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严格执法,推动整治见实效。整治期间,市场、住建、消防、交巡警等部门要按照各自法律法规对电瓶车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不得随意降格。对无照经营和非法改装的,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相应严厉措施,绝不手软;对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行为,除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应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教育;专项整治期间,因电瓶车管理不到位引发火灾或者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打非治违,强化源头管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瓶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瓶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瓶车的违法行为。提醒销售商家诚信经营,不买卖非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不欺骗、不隐瞒、不诱导消费者,不加装、不改装、不拼装电瓶车,严守电瓶车质量关。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电瓶车使用者的安全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治工作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瓶车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发挥好统筹推动作用,配合单位积极主动向前,同向发力强化齐抓共管合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落地见效。320日前,请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向区安委办报专项整治阶段性小结,各镇街向区安委办报《电瓶车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525日前,请各单位向区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区安委办联系电话:66230603,党政网邮箱:区安委会办公室<qawbas@cqbn.gov.cn>)

附件:1.电瓶车停放充电情况排查表

          2.电瓶车安全管理台账


附件1

电瓶车停放充电情况排查表

用户

地址

小区,单元,楼,

电瓶车

类型

□电动自行车是□否□上户

□超标电动车是□否□上户

□电动摩托车是□否□上户

□电动三轮车是□否□上户

停放位置

□地下室(车库)□架空层

□楼梯间或疏散走道

□门面□户外场所

充电情况

□室外集中充电点□飞线充电

□地下室、架空层集中充电点□室内、过道充电


小区电瓶车停放充电情况排查统计表

小区名称

地址

网格员姓名

联系电话

场所建筑

居民自建房商品住宅集贸市场

九小场所工厂企业

电瓶车数量

电动自行车辆,上户

超标电动车辆,上户

电动摩托车辆,上户

电动三轮车辆,上户

停放位置

地下室(车库)架空层

楼梯间或疏散走道

门面户外场所

充电情况

室外集中充电点飞线充电

地下室、架空层集中充电点室内、过道充电

采取哪些措施规范停放充电

□张贴禁止警示标识□电梯安装限入(梯控)装置

□定期清理□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附件2

镇街(村社)电瓶车安全管理台账

小区名称

居住区管理单位

居住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电瓶车总量(辆)及分类

设置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数量(处)

利用架空层、公共门厅、地下车库设置停放点(处)

检查巡查(次)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是否整改合格

是否逐户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次)

电动自行车辆,上户
超标电动车辆,上户
电动摩托车辆,上户
电动三轮车辆,上户

①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
②在架空层设置集中停放充电点且未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③私拉乱接、飞线充电
④入户充电
⑤停放区域周围堆放可燃物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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