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09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减委〔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8-06 |
关于“七下八上”关键期应急响应“降标提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进入主汛期以来,我区一些地方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部分镇街城市内涝和地质灾害,特别是6月以来,陆续出现“6.20”“6.28”“7.14”3次强降雨天气,“7.13”“7.15”“7.19”3次长江上游洪峰过境巴南,造成2300余名群众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当前,即将进入“七下八上”关键期,防汛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第109次(扩大)会议关于我市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重庆市减灾委员会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七下八上”关键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渝减委〔2024〕5号)精神,现就“七下八上”关键期应急响应“降标提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牢安全度汛责任。“七下八上”是全区降雨最集中、极端降雨发生频率最高、防汛形势最为严峻复杂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职责定位,锚定“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在“七下八上”关键期,切实加强应急响应工作,降低响应阈值,提级响应层级,尽早启动响应、尽快避险熔断、尽力减灾止损,确保风险处置在早、在小、在成灾之前,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应急响应时效。区减灾办、区防办、区地指办针对当前全区防汛救灾工作严峻形势,结合前期强降雨应对工作复盘总结,针对现行各灾种应急预案实用性不强的问题,按照“降标提级”的基本原则,在现行预案基础上调整形成了“七下八上”关键期(即日起直至汛期结束)应急响应启动相关阈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一是启动条件降标。对“七下八上”关键期防汛(山洪、江河洪水)、防地质灾害和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行了降标;二是坐镇指挥提级。对启动响应后,坐镇领导提级指挥,切实强化各级“关键少数”统筹部署、资源调度作用发挥。三是响应措施细化。在现行预案基础上,基于气象部门“6小时、0—2小时和实时”递进式预报预警,分别针对各灾种4个等级应急响应,细化明确了4级责任人的响应措施规范。(详见附件4)。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细化完善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原则上基于本级现行预案下调一级标准启动响应(即按照四级响应标准启动三级响应,以此类推),提升响应时效。
三、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落实落细“降标提级”要求。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对前期应对工作开展复盘,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工作改进。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各镇街要以“预警叫应、转移避险、熔断管控”三项关键举措的高效落实为核心目标,紧紧围绕区级、镇街、网格(村居)应急响应要求,按照“一件事”思维,细化具体任务事项。二是对标启动响应。各镇街要加强对本辖区自然灾害风险特征、基本面和汛期灾害趋势的分析研判,对标本级标准,尽早启动响应。三是强化领导坐镇。标准对各级应急响应的领导坐镇级别要求予以明确,各级要严格执行。原则上,市级一旦启动响应,无论等级高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统一到区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坐镇指挥;区级一旦启动响应,镇街“一把手”应坐镇指挥。四是压实各级责任。区减灾办、区防办、区地指办要加强统筹调度,督导镇街落实相应责任;镇街要充分发挥“141”基层智治体系优势,切实抓好“预警叫应、转移避险、熔断管控”等关键措施的落实。
附件:1.关键期区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2.关键期区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3.关键期区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4.关键期应急响应工作表
重庆市巴南区减灾委员 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巴南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键期区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分级响应 |
关键期启动条件 |
原预案启动条件 (巴南府办发〔2022〕58号) |
指挥权限 |
一级 应急响应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I级(橙色)预警以上,经区防指研判可能出现重大洪涝灾害;1小时降雨量达70毫米以上或者6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 (2)区水利部门发布水情橙色预警,长江鱼洞段水位达190.56米,木洞水位段达182.84米;五布河、一品河、花溪河任意一条中小河流发生超保证水位。 (3)4个以上山洪灾害风险点需要转移受威胁群众。 (4)长江沿线堤防可能发生跨塌;任意一座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5)可能发生其他严重并且危及公共安全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启动相应响应的事件。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级(红色)预警,经区防指研判可能出现特别重大洪涝灾害;3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 (2)区水利部门发布水情红色预警,长江鱼洞段水位达192.33米,木洞水位段达185.04米;五布河、一品河、花溪河三条中小河流同时发生超保证水位。 (3)6个以上山洪灾害风险点需要转移受威胁群众。 (4)长江沿线堤防发生大面积跨塌;任意一座水库可能发生溃坝。 (5)发生其他特别严重并且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启动相应响应的事件。 |
区政府 主要领导 |
分级响应 |
关键期启动条件 |
原预案启动条件 (巴南府办发〔2022〕58号) |
指挥权限 |
二级 应急响应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Ⅲ级(黄色)预警,经区防指研判可能出现较大洪涝灾害;1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者6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2)区水利部门发布水情黄色预警,长江鱼洞段水位达188.48米,木洞水位段达179米;五布河、一品河、花溪河三条中小河流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 (3)3个以上山洪灾害风险点需要转移受威胁群众。 (4)镇街堤防可能发生大面积跨塌;连体山坪塘、在建涉水工程可能出现严重险情。 (5)可能发生其他较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启动相应响应的事件。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II级(橙色)预警,经区防指研判可能出现重大洪涝灾害;3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2)区水利部门发布水情橙色预警,长江鱼洞段水位达190.56米,木洞水位段达182.84米;五布河、一品河、花溪河任意一条中小河流发生超保证水位。 (3)4个以上山洪灾害风险点需要转移受威胁群众。 (4)长江沿线堤防可能发生跨塌;任意一座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5)可能发生其他严重并且危及公共安全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启动相应响应的事件。 |
区防指 指挥长 |
分级响应 |
关键期启动条件 |
原预案启动条件 (巴南府办发〔2022〕58号) |
指挥权限 |
三级 应急响应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Ⅳ级(蓝色)预警,经区防指研判可能出现一般洪涝灾害;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一定影响。 (2)区水利部门发布水情蓝色预警,长江鱼洞段水位达185.3米,木洞水位段达175米;五布河、一品河、花溪河任意一条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 (3)2个以上山洪灾害风险点需要转移受威胁群众。 (4)镇街堤防可能发生跨塌;连体山坪塘、在建涉水工程可能出现较为严重险情。 (5)可能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启动相应响应的事件。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Ⅲ级(黄色)预警,经区防指研判可能出现较大洪涝灾害;3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 (2)区水利部门发布水情黄色预警,长江鱼洞段水位达188.48米,木洞水位段达179米;五布河、一品河、花溪河三条中小河流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 (3)3个以上山洪灾害风险点需要转移受威胁群众。 (4)镇街堤防可能发生大面积跨塌;连体山坪塘、在建涉水工程可能出现严重险情。 (5)可能发生其他较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启动相应响应的事件。 |
区防指 副指挥长 |
分级响应 |
关键期启动条件 |
原预案启动条件 (巴南府办发〔2022〕58号) |
指挥权限 |
四级 应急响应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雨情: (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Ⅳ级预警”(重要气象信息专报) 中明确有暴雨灾害较高风险镇街和中小河流涨水高风险区以上镇街;发布“未来6小时气象预警”中有暴雨橙色、黄色、 蓝色预警以上镇街。 (2)水情:水利部门、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未来24小时中小河流涨水风险提示”和“未来6小时中小河流涨水风险提示”中有风险高以上镇街;发布“小流域山洪灾害气象风 险预警提示”中有较高风险以上镇街。水利部门发布中小河流发生或可能发生超警戒洪水。 (3)其他经研判需要启动区级应急响应的。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Ⅳ级(蓝色)预警,经区防指研判可能出现一般洪涝灾害;3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区水利部门发布水情蓝色预警,长江鱼洞段水位达185.3米,木洞水位段达175米;五布河、一品河、花溪河任意一条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 (3)2个以上山洪灾害风险点需要转移受威胁群众。 (4)镇街堤防可能发生跨塌;连体山坪塘、在建涉水工程可能出现较为严重险情。 (5)可能发生其他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启动相应响应的事件。 |
区防办 主任 |
附件2
关键期区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分级响应 |
关键期启动条件 |
原预案启动条件 (巴南府办发〔2024〕18号) |
指挥权限 |
一级应急响应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雨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红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的镇街数量在10个以上,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500人以上。 险情(单点):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
根据雨情、险情、灾情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雨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红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的镇街数量在10个以上,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500人以上。 险情(单点):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
区政府主要领导 |
二级应急响应 |
雨情:区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以上,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红色风险预警涉及镇街数量在3个以上不满10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300人以上不满500人。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300人以上不满5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5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
雨情:区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红色风险预警涉及镇街数量在3个以上不满10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300人以上不满500人。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300人以上不满5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5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
区地指指挥长 |
三级应急响应 |
雨情:区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橙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镇街数量在5个以上或地质灾害红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镇街在1个以上不满3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300人。 险情(单点):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3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3人以上不满5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
雨情:区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橙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镇街数量在5个以上或地质灾害红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镇街在1个以上不满3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300人。 险情(单点):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3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3人以上不满5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
区地指副指挥长 |
四级应急响应 |
雨情:区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橙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的镇街数量在3个以上不满5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20人以上不满100人。 险情(单点):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不满1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不满500万元。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人以上不满3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
雨情:区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橙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的镇街数量在3个以上不满5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20人以上不满100人。 险情(单点):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不满1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不满500万元。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人以上不满3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
区地指办主任 |
注:当市级对我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时,原则上我区提级响应 |
附件3
关键期区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分级响应 |
关键期启动条件 (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 |
现行预案启动条件 (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 |
指挥权限 |
一级 应急响应 |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死亡和失踪5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达3万人以上。 |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死亡和失踪9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2000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600间或200户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达5万人以上; |
区政府 区长 |
二级 应急响应 |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死亡和失踪3-4;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或50户以上、300间或1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达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死亡和失踪5人以上、9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600间或2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达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
区政府 常务副区长 |
三级 应急响应 |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死亡和失踪2人;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00人以上、5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90间或30户以上、150间或5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达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5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或50户以上、300间或1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达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
区应急 管理局 局长 |
四级 应急响应 |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死亡和失踪1人;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人以上、3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间或10户以上、90间或3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达0.3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 |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响应: (1)死亡和失踪1人以上、3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人以上、5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60间或20户以上、150间或5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达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
区应急 管理局 副局长 |
附件4
关键期应急响应工作表(防汛)
响应 等级 |
四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一级响应 | ||||||||
响应启动 条件 |
1.雨情: 3.其他: |
1.雨情: |
1.雨情: |
1.雨情: | ||||||||
响应启动 程序 |
区防办提出建议,区防指副指挥长组织会商研判,决定是否启动。 |
区防办提出建议,区防指指挥长组织会商研判,决定是否启动。 |
区防指提出建议,区减灾委主任组织会商研判,决定是否启动。 |
区防指提出建议,区减灾委主任组织会商研判,决定是否启动。 | ||||||||
区级 |
指 挥 部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
【统】 组织指挥 |
区防指副指挥长坐镇指挥,调度行业部门及相关镇街,安排部署工作。 |
【统】 组织指挥 |
区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调度行业部门及相关镇街,安排部署工作。 |
【统】 组织指挥 |
区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调度行业部门及相关镇街,安排部署工作。 |
【统】 组织指挥 |
区党政双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调度行业部门及相关镇街,安排部署工作。(必要时,提请市级相关领导坐镇指导,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 |||||
【商】 综合会商 |
滚动会商。会商重点围绕:上级调度指导、气象分析、部门镇街报告、重点工作部署、抢险救援督导。 |
【商】 综合会商 |
滚动会商。会商重点围绕:上级调度指导、气象分析、部门镇街报告、重点工作部署、抢险救援督导 、避险转移工作安排。 |
【商】 综合会商 |
滚动会商。会商重点围绕:上级调度指导、气象分析、部门镇街报告、重点工作部署、抢险救援督导 、避险转移工作安排、协调上级支持。 |
【商】 综合会商 |
滚动会商。会商重点围绕:上级调度指导、气象分析、部门镇街报告、重点工作部署、抢险救援督导 、避险转移工作安排、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请求支持。 | |||||
【文】 文件部署 |
印发响应启动文件。 |
【文】 文件部署 |
印发响应启动(升级)文件。 |
【文】 文件部署 |
印发响应启动(升级)文件;视情印发成立事件应对指挥部的文件。 |
【文】 文件部署 |
印发响应启动(升级)文件;视情印发成立事件应对指挥部的文件。 | |||||
【值】 联合值守 |
组织区气象、水利、住建等部门进驻区防指联合值守。 |
【值】 联合值守 |
组织区气象、水利、住建等部门进驻区防指联合值守。 |
【值】 联合值守 |
组织区气象、水利、住建等部门进驻区防指联合值守。 |
【值】 联合值守 |
组织区气象、水利、住建等部门进驻区防指联合值守。 | |||||
【督】 工作督导 |
区防办会同区政府督查办视情况成立督查组到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展督导。 |
【督】 工作督导 |
区防办会同区政府督查办成立督查组到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展督导。 |
【督】 工作督导 |
区防办会同区政府督查办、区委督查办、区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到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展督导。 |
【督】 工作督导 |
区领导带队组织区防办、区政府督查办、区委督查办、区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到相关部门和镇街开展督导。 | |||||
【救】 抢险救援 |
调派区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开展抢险救援。 |
【备】 应急准备 |
调派区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开展抢险救援。 |
【备】 应急准备 |
调派区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开展抢险救援。视情请求市级调派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进行支援。 |
【备】 应急准备 |
调派区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开展抢险救援。请求市级调派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进行支援。 | |||||
|
|
【信】 信息收集 |
每日收集汇总全区洪涝灾害应对情况,及时上报。 |
【信】 信息收集 |
每日收集汇总全区洪涝灾害应对情况,及时上报。 |
【信】 信息收集 |
每日收集汇总全区洪涝灾害应对情况,及时上报。 |
【信】 信息收集 |
每日收集汇总全区洪涝灾害应对情况,及时上报。 | |||
气象 |
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 |
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 |
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 |
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 | ||||||||
水利 |
区水利局在区县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 |
区水利局在区县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 |
区水利局在区县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 |
区水利局在区县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 | ||||||||
住建 |
区住建委在区县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城市内涝有关情况。 |
区住建委在区县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城市内涝有关情况。 |
区住建委在区县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城市内涝有关情况。 |
区住建委在区县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城市内涝有关情况。 | ||||||||
其他 |
各部门组织和指导受灾区域涉及行业监管的重要单位、重要工程、重要设施的抢险救灾。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网信部门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安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畅通救援通道,开展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关闭等措施;海事、交通等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电力、燃气等单位根据需要切断危险区域内的供电、供气。 |
各部门组织和指导受灾区域涉及行业监管的重要单位、重要工程、重要设施的抢险救灾。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网信部门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安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畅通救援通道,开展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关闭等措施;海事、交通等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电力、燃气等单位根据需要切断危险区域内的供电、供气。 |
各部门组织和指导受灾区域涉及行业监管的重要单位、重要工程、重要设施的抢险救灾。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网信部门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安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畅通救援通道,开展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关闭等措施;海事、交通等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电力、燃气等单位根据需要切断危险区域内的供电、供气。 |
各部门组织和指导受灾区域涉及行业监管的重要单位、重要工程、重要设施的抢险救灾。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网信部门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安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畅通救援通道,开展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关闭等措施;海事、交通等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电力、燃气等单位根据需要切断危险区域内的供电、供气。 | ||||||||
镇街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
研判部署 |
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转移避险决策部署、村社干部一线履职、视情熔断。 |
研判部署 |
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转移避险决策部署、村社干部一线履职、视情熔断。 |
研判部署 |
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转移避险决策部署、村社干部一线履职、视情熔断。 |
研判部署 |
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转移避险决策部署、村社干部一线履职、视情熔断。 | |||||
预警叫应 |
御天.智能预警平台、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141”平台、 工作群/电话。 |
预警叫应 |
御天.智能预警平台、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141”平台、 工作群/电话。 |
预警叫应 |
御天.智能预警平台、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141”平台、 工作群/电话。 |
预警叫应 |
御天.智能预警平台、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141”平台、 工作群/电话。 | |||||
巡查排查 |
防洪薄弱点、防洪不达标河段、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水电站、山坪塘、养殖水体、漫水桥、临河易涝风险点等。 |
巡查排查 |
防洪薄弱点、防洪不达标河段、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水电站、山坪塘、养殖水体、漫水桥、临河易涝风险点等。 |
巡查排查 |
防洪薄弱点、防洪不达标河段、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水电站、山坪塘、养殖水体、漫水桥、临河易涝风险点等。 |
巡查排查 |
防洪薄弱点、防洪不达标河段、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水电站、山坪塘、养殖水体、漫水桥、临河易涝风险点等。 | |||||
应急准备 |
下达指令、包干下沉、转移安置、五有保障、防回流;开展灾险情先期处置,逐步移交,做好保障;申请区级支持。 |
应急准备 |
下达指令、包干下沉、转移安置、五有保障、防回流;开展灾险情先期处置,逐步移交,做好保障;申请区级支持。 |
救援转移 |
下达指令、包干下沉、转移安置、五有保障、防回流;开展灾险情先期处置,逐步移交,做好保障;申请区级支持。 |
应急准备 |
下达指令、包干下沉、转移安置、五有保障、防回流;开展灾险情先期处置,逐步移交,做好保障;申请区级支持。 | |||||
值班值守 |
党政主要领导在位坐镇,分管包村包片,全员在岗在位、下沉一线。 |
值班值守 |
党政主要领导在位坐镇,分管包村包片,全员在岗在位、下沉一线。 |
值班值守 |
党政双主要领导在位坐镇,分管包村包片,全员在岗在位、下沉一线。 |
值班值守 |
党政双主要领导在位坐镇,分管包村包片,全员在岗在位、下沉一线。 | |||||
网格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
叫应巡查 |
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 |
叫应巡查 |
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 |
叫应巡查 |
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 |
叫应巡查 |
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 | |||||
转移管控 |
明确转移范围转移人员,组织转移,一对一帮扶,五有保障、防回流管控。 |
转移管控 |
明确转移范围转移人员,组织转移,一对一帮扶,五有保障、防回流管控。 |
转移管控 |
明确转移范围转移人员,组织转移,一对一帮扶,五有保障、防回流管控。 |
转移管控 |
明确转移范围转移人员,组织转移,一对一帮扶,五有保障、防回流管控。 | |||||
信息上报 |
叫应、重点人群、转移准备情况上报。 |
信息上报 |
叫应、重点人群、转移、管控情况上报。 |
信息上报 |
叫应、重点人群、转移、管控、灾险情情况上报。 |
信息上报 |
叫应、重点人群、转移、管控、灾险情情况上报。 | |||||
关键期应急响应工作表(地质灾害)
响应等级 |
四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一级响应 |
响应启动 条件 |
雨情:区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橙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的镇街数量在3个以上不满5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20人以上不满100人。 |
雨情:区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橙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镇街数量在5个以上或地质灾害红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镇街在1个以上不满3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300人。 |
雨情:区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以上,或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红色风险预警涉及镇街数量在3个以上不满10个,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300人以上不满500人。 |
雨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红色气象风险预警涉及的镇街数量在10个以上,或者出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总人数在500人以上。 |
险情(单点):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不满1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不满500万元。 |
险情(单点):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不满3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300人以上不满500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
险情(单点):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 | |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人以上不满3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不满100万元。 |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3人以上不满5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5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
灾情(单点):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 |
响应启动程序 |
区地指办主任(应急管理)组织会商,经其批准视情启动。 |
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组织会商,经其批准启动。 |
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组织会商,经 市地指指挥长批准启动。 |
区地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组织会商,经市地指指挥长同意,报 市政府主要领导批 准启动。 |
响应 等级 |
四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一级响应 | |||||||
区 |
指挥部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
【统】 组织指挥 |
区地指副指挥长坐镇指挥,调度相关镇街、部门,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响应措施。 |
【统】 组织指挥 |
区地指指挥长坐镇指挥,调度相关镇街、部门,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响应措施。 |
【统】 组织指挥 |
区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调度相关镇街、部门,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响应措施。 |
【统】 组织指挥 |
区党委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调度相关镇街、部门,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响应措施。 | ||||
【商】 会商研判 |
6—12小时滚动会商。 |
【商】 会商研判 |
6小时滚动会商。 |
【商】 会商研判 |
2小时滚动会商。 |
【商】 会商研判 |
实时会商。 | ||||
【文】 文件部署 |
发布响应启动文件。及时报送灾险情发展态势和突发灾险情情况。 |
【文】 文件部署 |
发布响应启动(升级)文件。及时报送灾险情发展态势和突发灾险情情况。 |
【文】 文件部署 |
发布响应启动(升级)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和发布灾险情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灾险情发展态势和处置工作情况。 |
【文】 文件部署 |
发布响应启动(升级)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和发布灾险情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灾险情发展态势和处置工作情况。筹备新闻发布会等。 | ||||
【值】 联合值守 |
区地指办24小时值班值守。 |
【值】 联合值守 |
组织规资、应急、气象等部门联络员进驻区地指办联合值守。 |
【值】 联合值守 |
组织规资、应急、气象等部门分管副局长进驻区地指办联合值守。 |
【值】 联合值守 |
组织规资、应急、气象等部门主要领导进驻区地指办联合值守。 | ||||
响应 等级 |
四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一级响应 | |||||||
区 |
指挥部 |
【督】 工作督导 |
值守抽查:通过视频调度结合电话方式对重点部门、镇街开展值班抽查。 |
【督】 工作督导 |
值守抽查:要求各镇街视频24小时在线,区地指办采取电话方式对重点部门、镇街开展值班抽查。 |
【督】工作督导 |
值守抽查:要求各镇街视频24小时在线,保持人员随时在线。 |
【督】工作督导 |
值守抽查:要求各镇街视频24小时在线,保持人员随时在线。 | ||
【备】 应急准备 |
加强区级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 |
【备】 应急准备 |
区级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前置驻防重点镇街。 |
【备】 应急准备 |
区级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前置驻防重点镇街。视情请求市级力量支援。 |
【备】 应急准备 |
区级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前置驻防重点镇街。请求市级力量支援。 | ||||
【信】 信息收集 |
收集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应对情况,24小时滚动上报,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
【信】 信息收集 |
收集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应对情况,12小时滚动上报,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
【信】 信息收集 |
收集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应对情况,6小时滚动上报,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
【信】 信息收集 |
收集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应对情况,2小时滚动上报,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 ||||
气象 |
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 |
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 |
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 |
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 | |||||||
规资 |
1.督促“四重”网格员、驻守地质队员开展巡查排查工作,抽查在岗在位情况; |
1.督促“四重”网格员、驻守地质队员开展巡查排查工作,抽查在岗在位情况; |
1.督促“四重”网格员、驻守地质队员开展巡查排查工作,抽查在岗在位情况; |
1.督促“四重”网格员、驻守地质队员开展巡查排查工作,抽查在岗在位情况; | |||||||
其他 |
加强预警信息关注发布,按照职能职责指导预警镇街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 |
加强预警信息关注发布,指导预警区内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避险转移工作。 |
加强预警信息关注发布,指导预警区内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避险转移工作。视情采取行业“熔断”措施。 |
加强预警信息关注发布,指导预警区内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的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避险转移工作。采取行业“熔断”措施。 | |||||||
响应 等级 |
四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一级响应 | |||||||
镇街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
【统】 组织落实 |
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各村社开展巡查排查,对标识红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 |
【统】 组织落实 |
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各村社开展巡查排查、派出分片包干干部驻村(社)。对标识红色、橙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 |
【统】 组织落实 |
党委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各村社开展巡查排查、抢险救援,派出分片包干干部驻村(社)。重点区域熔断,对标识红色、橙色、黄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 |
【统】 组织落实 |
党委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各村社开展巡查排查、抢险救援,派出分片包干干部驻村(社)。协调支援力量、转移群众管理和保障、风险区熔断,对标识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的住户落实全面避险转移。 | ||||
【警】 |
智能:通过区智能预警平台转发预警信息,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 人工:通过“141”平台、 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叫应村社网格员、群防群测员。 |
【警】 |
智能:通过区智能预警平台转发预警信息,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 人工:通过“141”平台、 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叫应村社网格员、群防群测员。 |
【警】 |
智能:通过区智能预警平台转发预警信息,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 人工:通过“141”平台、 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叫应村社网格员、群防群测员。 |
【警】 |
智能:通过区智能预警平台转发预警信息,应急智能广播一键直达。人工:通过“141”平台、 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叫应村社网格员、群防群测员。 | ||||
【查】 |
“四临”区域、地灾隐患点、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深基坑等。 |
【查】 |
“四临”区域、地灾隐患点、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深基坑等。 |
【查】 |
“四临”区域、地灾隐患点、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深基坑等、未纳入地灾点但风险较高区域。 |
【查】 |
“四临”区域、地灾隐患点、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深基坑等、未纳入地灾点但风险较高区域。 | ||||
【备】 |
备勤镇街级救援队伍,盘点物资,开放避难场所。 |
【备】 |
镇街级救援队伍带装巡逻,开放避难场所。 |
【备】 |
镇街级救援队伍带装巡逻,开放避难场所。 |
【备】 |
镇街级救援队伍带装巡逻,开放避难场所。 | ||||
【转】 避险转移 |
督促标识红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据实扩面避险转移。 |
【转】 避险转移 |
督促标识红色、橙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据实扩面避险转移。 |
【转】 避险转移 |
督促标识红色、橙色、黄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据实扩面避险转移。 |
【转】 避险转移 |
督促标识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的住户落实避险转移,据实扩面避险转移,做到受威胁群众应转尽转。 | ||||
响应 等级 |
四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一级响应 | |||||||
网格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事项 |
作战措施 | |||
【警】 |
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及时将预警提示信息传达给网格内居民。 |
【警】 |
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及时将预警提示信息传达给网格内居民。 |
【警】 |
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及时将预警提示信息传达给网格内居民。 |
【警】 |
电话/短信/应急广播/入户喇叭等叫应片村长、楼栋长、志愿者、居民,及时将预警提示信息传达给网格内居民。 | ||||
【查】 |
全面查:雨前完成1次全面排查。雨中完成1次未撤离人员区域的重点巡查。雨后及时开展全面核查。 |
【查】 |
全面查:雨前完成1次全面排查。雨中完成1次未撤离人员区域的重点巡查。雨后及时开展全面核查。 |
【查】 |
全面查:雨前完成1次全面排查。雨中完成1次未撤离人员区域的重点巡查。雨后及时开展全面核查。 |
【查】 |
全面查:雨前完成1次全面排查。雨中完成1次未撤离人员区域的重点巡查。雨后及时开展全面核查。 | ||||
【转】 |
在镇街指导下,雨前、天黑前完成红色标识住户的避险转移,据实组织危险较高区域群众转移,做好避险安置点现场管控,严防回流。 |
【转】 |
在镇街指导下,雨前、天黑前完成红色、橙色标识住户的避险转移,据实组织危险较高区域群众转移,做好避险安置点现场管控,严防回流。 |
【转】 |
在镇街指导下,雨前、天黑前完成红色、橙色、黄色标识住户的避险转移,据实组织危险较高区域群众转移,做好避险安置点现场管控,严防回流。 |
【转】 |
在镇街指导下,雨前、天黑前完成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住户的避险转移,据实组织危险较高区域群众转移,做好避险安置点现场管控,严防回流。 | ||||
【信】 信息报送 |
及时向镇街治理中心报告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向居民传递信息。 |
【信】 信息报送 |
及时向镇街治理中心报告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向居民传递信息。 |
【信】 信息报送 |
及时向镇街治理中心报告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向居民传递信息。 |
【信】 信息报送 |
及时向镇街治理中心报告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向居民传递信息。 |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