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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品街道露天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15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露天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根据巴南农业发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一品街道露天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一、文件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巴南农业发202317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结合一品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包括四个部分: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

(一)目标任务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所面临的严峻性、重要性和长期性,要高度重视露天秸秆禁烧日常监管工作,辖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坚决做到全时段、全范围“零焚烧”,力争做到露天秸秆禁烧区域“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现一块斑”。

(二)主要内容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公告栏、村民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破坏大气环境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对其管辖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辖区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是露天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人。

二是加强巡查,严格监管。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和日常监管。在辖区范围内全年不间断开展露天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管控区域及大气污染预警期间,坚持24小时全天候巡查,发现火点,及时处置。

三是快速反应,严格执法。各村民委员要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采取举报有奖、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工作格局,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按村规民约进行惩戒,确保露天焚烧秸秆“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查处”。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农作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推进,按照职能职责,部门间互相配合、分工协作,提高治理效能。

细化落实措施。以村为单位,对农作物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任务台账,事项化、清单化、时序化推进任务。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干、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筑牢广泛、直接的监督防线,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核查整改群众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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