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一品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722N/2023-00022 [ 发文字号 ] 一品办发〔2023〕2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一品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一品街道露天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露天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根据巴南农业发〔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一品街道露天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品街道露天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巴南区一品街道露天秸秆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所面临的严峻性、重要性和长期性,焚烧农作物秸秆引发山火的事件频频发生,给森林防火和蓝天保卫战提出了严峻挑战,要高度重视露天秸秆禁烧日常监管工作,辖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坚决做到全时段、全范围“零焚烧”,力争做到露天秸秆禁烧区域“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现一块斑”。

农作物秸秆包括: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秸秆及其落叶。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公告栏、村民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破坏大气环境的危害,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明确职责任务,狠抓组织落实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对其管辖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辖区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是露天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和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发现苗头及时制止。

(二)加强巡查,严格监管。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和日常监管。一是要在辖区范围内全年不间断开展露天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二是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管控区域及大气污染预警期间,坚持24小时全天候巡查,发现火点,及时处置。三是建立露天焚烧秸秆监管工作台账(附件2),记录每天露天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三)快速反应,严格执法。各村民委员会要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采取举报有奖、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工作格局,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按村规民约进行惩戒。同时报一品派出所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处罚,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要及时固定证据,报街道领导先行研判,对情节严重的,街道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违法线索移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违法线索后,24小时内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确保露天焚烧秸秆“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查处”。

(四)农作物秸秆禁烧范围

根据(渝农发〔2016〕277号)文件精神,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域:城市建成区周边20公里,机场周边15公里,高速路及铁路两侧各5公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2公里以及重点区域、人口聚集区一律禁止焚烧秸秆。

三、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农业生产产生的秸秆品种多、数量大、涉及范围广,要充分鼓励种植农户开展对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可采用水稻秸秆在收割时直接粉碎还田、谷桩堆覆种植秋洋芋;玉米、油菜秸秆可直接倒伏或粉碎还田,对有条件的可回收做柴禾;其他红苕、蔬菜秸秆可用于畜禽青饲料、青贮饲料或堆沤作肥;果树修剪余下的杂枝、树叶用于粉碎还田或堆沤还田。通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后,增加土壤基质,提升耕地肥力,大幅度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禁止将杂草杂枝弃入河流影响行洪,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关条款给予处理处罚。

四、工作保障

为扎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街道成立一品街道农作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具体工作的指导、调查、查处等相关工作。

组  长:郎  军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晓亮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彭明凯  一品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  姝  党政办主任

        杨娇姣  财政办主任

        范时超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金霞  经发办主任

        崔纯华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王正平  一品派出所副所长

        苟中良  桥口坝村书记

        黄  琴  金田村书记

        霍芝素  七田村书记

        王道云  四桥村书记

        龚  铃  永益村书记

        张桂勤  乐遥村书记

        李  林  燕云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内,由王晓亮任(兼)办公室主任,范时超任副主任,李茜、翁庆孝、李偲源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收集辖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指导、监督,收集汇总相关资料报送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

五、及时报送信息,扎实推进工作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专人并加入“巴南区秸秆禁烧工作群”(见附件1),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从3月1日起,大气污染预警期间每天报送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图片1-3张(水印相机图片)。每月20日前报送露天焚烧秸秆监管工作台账到农业服务中心,街道收集汇总后报区农委农业执法支队。街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23-66480001。


附件:1.巴南区秸秆禁烧工作群

      2.一品街道露天焚烧秸秆监管工作台账


附件1 

巴南区秸秆禁烧工作群



附件2

一品街道露天焚烧秸秆监管工作台账

填报时间: 月  日               填报单位:

序号

巡查人员

发现问题线索

问题地点

处置情况

佐证照片

1






2






3






4






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