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722N/2021-00067 | [ 发文字号 ] | 一品办发〔2021〕88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一品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1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一品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 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品社区、五角亭社区:
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一品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品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有效降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印发巴南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21〕10号)、《关于深入推进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巴住建发〔2021〕1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品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办事处主任肖春雷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规建环保办,由办事处副主任杨成明担任办公室主任,规建办工作人员负责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根据《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的拆改工作,新增数量有效控制、安全隐患有效消除。
四、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全街道高层建筑物的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
(二)整治标准:对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对突出外墙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对外沿与外墙齐平或在外墙之内的防护网进行改造开孔。具体标准应符合《高层住宅防护网应急疏散逃生口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渝建标〔2020〕30号)和《巴南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参考标准(暂行)》(见附件2)要求。
五、工作阶段
(一)宣传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细化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建立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改工作台账。
(二)整改拆除阶段(4月30日至9月30日)。
1.自行拆改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社区积极引导整治范围内的居民自行拆改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
2.集中拆改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结合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更新行动等集中开展拆改。对到期未拆除的可燃雨棚和未整治的突出外墙防护网,由社区根据各自的整治范围实施集中“定点拆除”和整改,对于居民自行拆改存在困难的,社区组织专门的施工队伍进行集中拆改;对于不愿拆改的,社区在市政中队的指导下实施强制拆改。对拆除后有新安装需求的,由社区提供安装指导服务。强制拆除后居民又自行按照标准要求安装的,不再享受财政补贴。在拆改工作开展期间,应规范操作,确保安全,并同步组织清理阳台、防护网内的可燃杂物,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整治完成后,由街道规建办、市政中队、应急办等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对整治不达标、措施不落实的,由社区重新整治,确保整治一栋、达标一栋。
六、主要职责分工
规建办: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发动社区开展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履行预防、发现、劝阻、报告等职责,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汇总拆改数据;参与验收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各项工作。
社区: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隐患台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城乡社区管理内容和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加强对隐患的排查、报告和处理。加强消防安全日常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加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防自救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准备、落实责任。对本辖区、本行业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现状进行认真研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拆改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逐栋明确拆改工作责任人,确保突出风险隐患及时消除。严格按照标准对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进行甄别,针对不同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整改措施,不搞一刀切。
(二)强化督导,确保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对每阶段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实行定期通报,对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实地指导,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实施现场督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相关考核,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同时报请区消安委对高层建筑发生较大影响火灾的,要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责任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一品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巴南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参考标准 (暂行)
附件1
一品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肖春雷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成明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正位 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张 棋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建军 政法书记
成 员:彭云波 应急办主任
包 彬 规建环保办负责人
胥盛利 平安办负责人
张 迷 一品社区书记
刘月阳 五角亭社区书记
附件2
巴南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参考标准(暂行)
按照市政府《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5号)要求,为切实推进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确保整治标准统一、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如下整治工作参考标准,请各街镇、园区公司、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一、可燃雨棚整治参考标准
(一)整治对象:可燃雨棚,指设置在建筑外窗、阳台或露台上方用于挡雨、挡风或防高空落物砸伤的且燃烧性能属可燃、易燃材料的建筑装配。
(备注:可燃、易燃材料,指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3.0.2条之规定,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为B2级及以下的材料均属于可燃、易燃材料即易起火、易燃烧、易碳化。)
(二)整治方法:一是予以拆除;二是将可燃雨棚更换为不燃或难燃材质的雨棚。
(备注:市面上常用的不燃、难燃材质雨棚有彩钢瓦、不锈钢、铝合金、玻璃、水泥石棉瓦等;可燃材质雨棚有PVC材料、塑料、织物材料、拉膜材质等。因市场上材质较多无法完全列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查看相应检测报告或在安全环境下进行现场点火试验以确定其燃烧性能。)
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参考标准
(一)整治对象:突出外墙的防护网,常指高层住宅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建筑物外立面超过建筑物墙体,以及阳台、外走廊及其栏杆上设置的防护网或吊挂物品。
(二)整改方式:对高层建筑突出外墙的防护网,一是予以拆除;二是通过改造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的方式进行整改,留出“生命通道”。
(三)整改标准:突出外墙防护网开设疏散逃生口应符合《高层住宅防护网应急疏散逃生口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渝建标〔2020〕30号)之规定。
1.高层住宅每套应有2个及以上应急疏散逃生口。对一套住宅设置有多个防护网的,至少应在消防救援场地或消防车道正上方的防护网上开设一个应急疏散逃生口;有条件的,应尽量在所有防护网上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
2.防护网上开设的应急疏散逃生口宜设置在消防救援场地或消防车道正上方。
3.防护网上开设的应急疏散逃生口应开设在防护网的正面,其洞口尺寸不宜小于1000mmx600mm。
4.防护网上开设的应急疏散逃生口应方便、快捷,由室内向外开启,并设有醒目标识。
5.防护网上及应急疏散逃生口处严禁堆放各类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