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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722N/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一品办发〔2024〕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一品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关于制定《一品街道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一品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街道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乡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印发《一品街道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方案》,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品街道养犬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任务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宣传标语、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违规养犬的

危害、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咬伤后的处理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提高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

    二、工作目标

养犬管理专项整治以“规范管理、强化监管”为指导,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坚持“宣传与整治相结合、规范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广大群众和养犬人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和养犬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三、区域划分

 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整治范围划分为重点区域、一般区域。街道整治重点区域为五角亭社区、一品社区及汇景湾小区,一般区域为七田村、金田村、乐遥村、燕云村、永益村、四桥村及桥口坝村等。

    四、工作保障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一品街道犬只管理有力有效推进,保障辖区安全稳定,特成立一品街道犬只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晶  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永胜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李芳竹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韦开华  街道政法委员

         刘世川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彭雪莲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余  静  党政办、党群办主任

         李  果  平安办负责人

         文彦湫  市政大队大队长

         杨娇姣  财政办主任

         李  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马  铃  社会保障所所长

         赵  亮  一品派出所所长

         陈  华  一品市场监管所所长

         荀中良  桥口坝村党委书记

         零芝素  七田村党委书记

         黄  琴  金田村党支部书记

         王道云  四桥村党委书记

         龚  铃  永益村党委书记

         张桂勤  乐遥村党委书记

         李  林  燕云村党委书记

         张  迷  一品社区党委书记

         刘月阳  五角亭社区党委书记

办公室设置在农业服务中心,由一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彭雪莲任办公室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李茜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的犬只管理工作。

(二)部门职责

 党政办、党群办:负责对外宣传和后勤物资的保障工作。

 平安办:负责因养犬管理及治安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做好矛盾的化解和维稳工作。

 财政办:负责把养犬管理涉及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保障养犬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对犬尸无害化处置的监督管理。

 市政大队: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和占道经营犬只等活动;配合派出所、社区、物业开展流浪狗捕捉联合执法行动。

 社会保障所:负责对犬只伤人后,伤者家庭无法正常生活的情形开展临时救助。

 一品派出所:负责依法开展养犬登记管理,捕灭狂犬、处置涉犬治安纠纷等处理工作;加大合法养犬的犬牌办理力度;具体实施流浪狗的捕捉工作。

 一品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犬只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备案审查,对无证经营犬只活动的行为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收集辖区养犬信息,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协助联合捕捉流浪犬执法行动,组织人员对辖区病死犬只和捕杀犬只在农业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无害化处置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排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24日)。

制定实施方案,街道向居民广泛印发科学养犬手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同时深入社区、学校、农村等场所积极开展科学养犬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群众依法、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同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街道现有犬只的分布情况。

(二)规范备案阶段(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8日)。一品派出所负责犬只备案、建立犬只管理台账等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三)依法处置阶段(2024年2月9日- 2024年2月24日)。以城镇区域为重点,逐步推进农村区域的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对大型犬、烈性犬进行强制收容,对犬只登记、免疫情况进行抽检,对遛犬不栓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行为进行纠正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流浪犬进行收治,对病(狂)犬及时进行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对无证犬、一证多犬进行整治规范,对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进行集中处置,着力对居民小区、居民楼、主次干道两侧等犬患问题突出区域进行拉网式清理整治。同时积极开展辖区犬只集中免疫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2月25日- 2024年6月30日)。持续做好犬只管理的各项后续处理工作,完善工作档案和台账。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查缺补漏,特别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工作进行总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举报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街道各部门、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养犬整治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正面引导。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加强犬只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犬患的危害性,提高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形成人人参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方法,长效管理。街道各部门、村(社区)要积极探索规范养犬的有效途径,做好整治工作回头看,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养犬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四)严格执法,防治并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工作方案、通告,规范工作程序。在整治中要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热情服务,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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