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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政策(共4条)

2022-07-14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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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022年度期间,对符合条件承担区内农产品上行的物流企业,当年上行订单量达到5万单(含5万单)以上的,每单给予3元补贴,每个物流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含40万元);全区每年补贴总额度为100万元,当年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补贴汇总超过100万元额度的,按比例降低每单补贴标准。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巴南区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联合发文巴南商务发〔2020214

执行期限:2020—2022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员会(电子商务科)

咨询电话:023-66210699

2.2020—2022年度期间,对符合条件承担区内鲜活农产品上行的物流企业,区内鲜活农产品从农村通过点对点运输到城区分拨运营中心再分零销售给终端用户的,当年上行运输量达到500车次(含500车次)以上的,每车给予物流运输补贴100元(需要镇街政府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由镇街政府出具运输数量证明材料),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全区每年补贴总额度为50万元,当年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补贴汇总超过50万元额度的,按比例降低每车补贴标准。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巴南区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联合发文巴南商务发〔2020214号)

执行期限:20202022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员会(电子商务科)

咨询电话:023-66210699

3.2020—2022年度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网上巴南商城建设的线下体验馆(农产品展示中心)给予运营企业30万元补贴(建成运营满1年、2年、3年后,每年支付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巴南区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联合发文巴南商务发〔2020214号)

执行期限:20202022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员会(电子商务科)

咨询电话:023-66210699

4.2020—2022年度期间,对经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联合审核同意举办的巴南农产品线下展会,区内农产品展位在30个以上的,展销时间在3天以上(含3天),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1次,每次一次性给予主办企业5万元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巴南区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联合发文巴南商务发〔2020214号)

执行期限:2020—2022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员会(电子商务科)

咨询电话:023-6621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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