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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承担路灯建设的规划、工程技术质量监管、验收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户外灯饰规划、户外灯饰建设方案的审查、户外灯饰项目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承担户外灯饰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推广路灯节能减排技术工作;承担照明设施的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城市照明设施远程监控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路灯灯杆广告日常具体工作;参与指导街镇路灯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隶属于巴南区城市管理局,路灯所内设维护管理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督科、灯饰照明科、办公室,共四科一室。路灯管理所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区路灯安装、维护、保养及管理,指导全区乡镇的路灯建设。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维护管理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督科、灯饰照明科、办公室,共四科一室。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没有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988.02万元,支出总计1988.02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16.28万元、增长12.21%,主要原因是2019新增加了几条路段,车辆的损耗、油费量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0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22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7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23万元,占26.06%;项目支出1459.09万元,占73.9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8万元,较上年减少275.6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5.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4.06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新接管路灯增加、新增三个项目巴滨路景观灯饰提升工程、一把闸刀建设工程。典雅花溪半岛照明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6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91万元,增长20.8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接管路段管护费增加,迎春灯饰楼宇灯饰工程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4.5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67万元,增长32.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接管路灯增加、新增三个项目巴滨路景观灯饰提升工程、一把闸刀建设工程。典雅花溪半岛照明工程。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43万元,增长18.53%。主要原因是新接管路灯增加、新增三个项目巴滨路景观灯饰提升工程、一把闸刀建设工程。典雅花溪半岛照明工程。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62万元,下降99.11%,主要原因是迎春灯饰楼宇灯饰项目资金没有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2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4万元,增长30.61%。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增加,职业年金增加,单位离退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8.52万元,占0.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费用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52.29万元,占2.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9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新接管路段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782.56万元,占9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86万元,增长12.49%,主要原因是新接管路灯增加、新增三个项目巴滨路景观灯饰提升工程、一把闸刀建设工程。典雅花溪半岛照明工程。

(5)住房保障支出61.76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9万元,增长259.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77万元,增长19.38%,主要原因是工资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其他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公用经费7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个人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党建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5万元,增长101.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78万元,下降74.38%,主要原因是一是路灯维护路段增加,车辆用油和损耗费增加,减少购买高空作业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7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07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维护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7万元,增长184.50%,主要原因是路灯维护路段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灯饰方案评审专家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万元,下降96.8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市灯饰方案评审专家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08万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23.98万元。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补助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3.98万元,执行数为112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管辖范围内160余条主、次干道道路的功能性照明,楼宇灯饰景观照明设施设备,路灯变压器,1.8万余盏路灯,道路长度197千米,路灯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二是为管理维护好设施设备积极推行路灯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精确控制开关灯时间,减少路灯巡修维护周期,避免人力物力财力浪费,节约能源﹑节省电费支出。管理好城市照明设施,能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祥和﹑夜间出行方便的生活环境,丰富人民群众夜间生活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

专项(项目)名称

路灯维护费及电费

联系人及电话

雷蕾         023-66215938

主管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123.98

总量

1123.98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123.98

其中:财政资金

1123.98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主要负责维护管理巴南主城区范围内龙洲湾、鱼洞、李家沱花溪四个街道160余条主、次干道以及5个园区、3条城乡结合部的路灯照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路灯监控及维护工作;景观灯饰管理。

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确保管辖范围内160余条主、次干道道路的功能性照明正常运行。

确保管辖范围内160余条主、次干道道路的功能性照明正常运行。

100%


质量指标

路灯监控系统,功能性,景观性照明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路灯监控系统,功能性,景观性照明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100%


时效指标

20191-201912

20191-201912

100%


成本指标

全年道路照明维护费:1123.98元。

全年道路照明维护费:1123.98元。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路灯智能管理控制开关

路灯智能管理控制开关

100%


社会效益指标

管理维护城市照明设施

管理维护城市照明设施

100%


生态效益指标

美化城市环境

美化城市环境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采用节能型光源及电器

采用节能型光源及电器

98%


管理类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区市民满意度

城区市民满意度

98%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15938

2019年决算公开附件-区路灯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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