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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承担路灯建设的规划、工程技术质量监管、验收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户外灯饰规划、户外灯饰建设方案的审查、户外灯饰项目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承担户外灯饰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推广路灯节能减排技术工作;承担照明设施的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城市照明设施远程监控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路灯灯杆广告日常具体工作;参与指导街镇路灯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路灯管理所隶属于巴南区城市管理局,路灯所内设维护管理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督科、灯饰照明科、办公室,共四科一室。路灯管理所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区路灯安装、维护、保养及管理,指导全区乡镇的路灯建设。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为独立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997.71万元,支出总计1997.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9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49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增加巴滨路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目及基本支出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7.7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4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追减楼宇灯饰等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455.87万元,占23.4%;项目支出1492.69万元,占76.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路灯维护材料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7.7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9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新增巴滨路景观照明工程、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项目及基本支出,追减楼宇灯饰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49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增加巴滨路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目及基本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83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加巴滨路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目及基本支出等,追减楼宇灯饰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追减楼宇灯饰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增加巴滨路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目及基本支出等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路灯维护材料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76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增加,职业年金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9.65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费用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706.88万元,占8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1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追减楼宇灯饰等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35.08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9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2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02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发在职人员当年超额绩效,导致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2020年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其他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公用经费9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6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党建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7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际共8辆工程车,共支出17.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相比,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1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5万元,增长18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际共8辆工程车,共支出17.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车维修费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6.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5%。主要用于采购江滨路、渝南大道楼宇灯饰外包服务项目、巴滨路景观照明提升工程材料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492.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0%,自评结果为“良”的项目占0.0%,自评结果为“中”的项目占0.0%,自评结果为“差”的项目占0.0%。从评价结果来看,一是加强城市照明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巡修维护力度,对管辖范围的路灯设施进行安全巡查260人次;亮灯率巡查82次;出动维修车辆1057余次;维修人员3144余人次;及时修复残缺破损的城市照明设施;全年共维修路灯3568余盏次;恢复被盗、损坏的路灯线缆4343余米;使亮灯率达到99%,设施完好率98.5%;维修控制终端28台次,确保路灯按时开关。二是做好创卫工作与路灯日常维护工作相结合,对辖区内等路段灯杆上的杂物、旧的架空线,乱接的路灯电源进行处理,共清理路灯灯杆590余根,清理路灯灯具1120余盏次,更换龙德一支路破损灯罩180盏,更换破损、缺失路灯井盖130余块。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形象。三是完成了典雅花溪半岛4条道路1677盏路灯照明改造工作及提升巴南区巴滨路夜间灯饰品质。四是对滨江路、渝南分流道、巴滨路、高职城大道、花溪河等沿线的路灯专用变压器、路灯管线、路灯灯具设施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共消除8处安全隐患。洪灾后及时恢复路灯专用变压器8台、更换2台,控制箱9台,更换线路7.2千米,景观灯70盏,清洗路灯灯具45套。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路灯维护费及电费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99.5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财政

处室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雷蕾

联系电话

6621593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249.37

1249.37

1183.31

95%

10

9.5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主要负责维护管理20201-202012月巴南主城区范围内龙洲湾、鱼洞、李家沱花溪四个街道160余条主、次干道以及5个园区、3条城乡结合部的路灯照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路灯监控及维护工作;景观灯饰管理。完成市对区城市管理实绩考核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区城管局对路灯管理目标任务。保障辖区内2.2万多盏路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为辖区内市民夜间出行提供方便。


2020年完成了维护管理巴南主城区范围内龙洲湾、鱼洞、李家沱花溪四个街道160余条主、次干道以及5个园区、3条城乡结合部的路灯照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路灯监控及维护工作;景观灯饰管理。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便捷,美化了城市。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指标

覆盖道路条数

=

160

160

160

100

30

30

监控运转正常率

%

=

100

100

100

100

20

20

提高居民夜间出行便利性


=

完成


完成

100

10

10

管理维护城市照明设施


=

完成


完成

100

10

10

城区市民满意度

%

=

100

100

100

100

20

2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28108。


文件下载: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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