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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单位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区域调节和综合管理。具体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调控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上级发改系统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和组织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统筹区域经济协作及经济联络;负责全区价费管理、价格监查和价格鉴工证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我委属行政机构,下属派出行政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3个,设有办公室、综合计划科、投资计划科、经济发展科、体制改革科、价格科、招投标科、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节能监察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节能监察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属参公事业单位,物价检查所为派出行政机构。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51人,其中机关编制34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编制4人),单位实有人数42人,其中机关编制3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编制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78606.92元,较2015年下降8.35%,主要是减少了2015年末结转的2个直接支付专项共计9600000元。

(2)本部门2016年支出18578606.92元(预算支出17778606.92元,上年结转800000元),总支出较2015年增加89.6%,其中:基本支出为8035560.52元,较2015年增加10.38%,主要是新增人员和2016年工资调整;项目支出为10543046.4元,较2015年增加318.5%,主要是主要是增加了十三五规划及重大项目前期专项经费和年初结转的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800000元。

(3)本部门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为0元,较2015年减少100%,主要是因为支付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800000元,财政收回8800000元,无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4963.92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36.08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三公”经费不超预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2877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123.92元,较2015年增加2.46%,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较高。

3.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为50070元,较2015年增加24.54%,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委专项工作增多,接待人数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424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元,车均维护费为29224.78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2052642.0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96338.59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本部门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4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04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按要求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大力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6221195

    附件: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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