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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工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工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拟定工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三类经济”年度发展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国家和市、区对工业和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审查、监管;提出区级财政用于工业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本区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

3.负责统筹和指导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经济运行、产业发展和考核评价;指导都市楼宇工业园(小企业基地)建设;指导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4.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的推进;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推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服务。

5.负责全区能源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保障工作;协调电力、天然气等生产要素行业管理;协调推进全区电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电力、天然气设施保护工作。

6.编制全区节能规划和节能降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监控高能耗企业,对高耗能项目实行准入管理;指导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生态工业。

7.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8.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指导企业实施精益管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指导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指导和推进国有、城镇集体改革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及投资合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9.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船舶建造质量安全、天然气安全、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指导工业环境保护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我委属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工业发展与运行管理科、信息化与新技术推广科、能源保障科、资源节约与安全科(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园区与企业综合服务科。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有一下属单位“重庆市巴南区新兴产业发展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688.67万元,支出总计11,688.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53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046.6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10.0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6.69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41.9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04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43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20.27万元,占11.15%;项目支出8,928.51万元,占88.8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上年的部分项目已经完成,尾款已经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4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0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3.90万元,增长57.16%。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二是增加乡镇企办室非在编人员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41.9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4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43万元,下降4.3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6.00万元,增长57.19%。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二是增加乡镇企办室非在编人员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上年的部分项目已经完成,尾款已经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7.19万元,占43.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9.92万元,下降26.37%,主要原因是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标收回。

(2)科学技术支出3,004.50万元,占29.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4.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兑现惠科金渝首年贷款贴息产业扶持资金和工业结构调整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6.25万元,占9.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47万元,增长118.79%,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18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0万元,下降11.73%,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卫生区经费(创卫考核专项经费)等指标收回。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80.45万元,占16.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0.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三供一业”移交补助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60.23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1万元,增长109.7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以及追加购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2.88万元,下降30.33%,主要原因一是同上年比减少了上年补发2016年在职职工绩效目标考核经费24.3万元、平时考核47.55万元和通讯补贴20.67万元;二是退休人员退休金转移到社保领取养老金减少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20.17万元;三是今年预算项目经费中安排了留守人员和信访人员部分经费,减少了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7.62万元。四是企业离休干部健康休养费36.45万元;企业军转干慰问金13.05万元按要求列入到项目经费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9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0万元,下降11.45%,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项目经费中安排了留守人员和信访人员部分经费,减少了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31.3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4万元,下降24.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30万元,增长212.46%,主要原因是因招商工作需要增加了出国考察费用13.17万元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3.17万元,主要是用于招商工作需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83万元,下降12.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招商工作需要。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燃油费、维修费及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26.33%,主要原因是因公出行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万元,下降24.35%,主要原因是车辆的维修费及保险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2.6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工作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0万元,下降67.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5万元,增长108.00%,主要原因是招商工作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2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7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0万元,下降11.4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558.09万元。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巴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目标自评综述:本项目预算安排5000万元,实际收入4310.16万元,实际安排4305.79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是持续实施产业转型、产品升级、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四个一批”工作计划,引导建设机电、大江工业、宗申集团等20家重点企业以大数据智能化促进转型升级。2018年,全区共有12家存量企业开展合资合作项目34个、65家企业实施新品研发或产线改造升级。二是2018年,全区203家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产值645亿元,同比增长0.5%。战新制造业实现产值180亿元、增长10%、占规上工业比重达27%。高技术制造业实现产值155亿元,同比增长25%。三是全区累计建成评4个国家级、53个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企业创新主体,博士后工作站2个、新型研发机构2个,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2家、科技型企业359家、高成长企业7家,新增12个市级重大新产品、31家研发准备金备案企业。四是建成1个智能工厂、3个数字化车间,3家国家级和17家市级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全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54%,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6%、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49%。

2.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目标自评综述:我区有5家市属国有企业(钢管公司、重庆配件一厂、南部公交、公运集团、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巴南支行)职工家属区“三供”实施改造剥离,共计936户,其中供电825户、供水111户,截止2018年底5家企业完成改造剥离移交工作,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21.83万元,其中2017年财政补助资金14.44万元,2018年财政补助资金107.76万元。

(1)钢管公司已完成供电改造剥离移交工作(因资料不齐,暂未向财政申请补助);

(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巴南支行已完成供水改造剥离移交工作,2018年申请财政补助2.03万元;

(3)重庆配件一厂已完成供电改造剥离工作。2017年申请财政补助14.44万元,2018年申请财政补助43.26万元。

(4)南部公交已完成供电和供水改造剥离移交工作。2018年申请财政补助49万。

(5)公运集团已供电和供水改造剥离移交工作。2018年申请财政补助13.19万元。

3.大江公司退休教辅人员待遇补差补助资金项目目标自评综述:本项目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原大江公司等中央在渝破产企业中小学退休教辅人员信访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渝经信文〔2014〕265号)及市领导批示,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退休教辅人员待遇实行补差解决。已发放2014年-2017年一次性补差1205412.48元,已发放2018年补差445353.4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目前,42人中已有33人同意补差方式解决,并在息诉息访承诺书上签字。未签字同意补差方式的暂不发放。未签字的9人中,谢光碧、赵立祥无法联系,大江公司正在努力联系这2人。周玉贞等7人近期频繁到区、市上访,要求移交地方按照公办退休教辅人员管理,并扬言到国家信访局、中纪委上访,存在不稳定因素。鉴于该信访事项市政府已于2014年确定处理原则,目前我委全力配合大江公司做好稳控工作,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4.健康食品公司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申请技改补助资金项目目标自评综述:重庆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液氨机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研究并报请区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审议,要求企业关停液氨制冷设备,并对其制冷系统实施技术改造。对企业技改项目给予100万元补助。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企业投入300余万元对制冷系统实施了技术改造。本部门安排100万元,实际拨付企业100万元。企业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66221261。

公开报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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