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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3009307156W/2019-1647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5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7
重庆市巴南区路政管理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路政管理支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及超限治理法律、法规;承担管理和保护国道、省道、县道等公路,对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开展路政巡查;负责治超站管理和超限超载检测工作;承担维护公路、施工作业正常秩序的服务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使用;依法监督管理有关设施占用、跨越、穿越公路等行为事宜;对镇街实施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进行具体指导。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路政管理支队是隶属于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的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在编在职人员43名,协勤人员202人;支队机构设置为2个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法制安全监督科),3个派出机构(鱼洞大队、姜家大队、木洞大队),10个治超站(小泉站、百节站、鱼洞1、2号站、姜家站、五布站、羊鹿站、石滩站、界石站、木洞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63.22万元,支出总计2,063.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9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一是职工新增3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2018年公用经费定额预算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63.2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8.04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3.2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6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9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10.64万元,占73.22%;项目支出552.59万元,占26.7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6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04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07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4.10-2018.1月“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部分及2018年月补贴,超额绩效奖励。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9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07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4.10-2018.1月“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部分及2018年月补贴,超额绩效奖励。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交通运输支出1,874.68万元,占90.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67万元,增长5.73%,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7.55万元,下降45.63%;公用经费83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2.18万元,增长486.66%,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非在编人员工资由人员经费调入公用经费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04万元,增长49.9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新购置3台执法用车,二是2017年新购置3台车辆,导致2018年汽车运行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单位未预算该项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2018年都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1.40万元,主要用于新购置3台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项目资金指标调整购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40万元,增长1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1.7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64万元,增长15.53%,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购置3台车辆,导致2018年汽车运行费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10万元,减少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2018年都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7.13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52.59万元。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治超站运行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治超站运行费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2.59万元,执行数为55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在超限超载运输管理方面。支队现运行的10个固定治超站24小时全天候工作,对途经辖区各治超站的货运车辆依法依规进行检测,做到逢车必检、逢超必卸。全年共计检测货运车辆162万余台次,查处违法超限车辆774台次,卸载转运货物5100余吨,超限率0.19%,远低于全市3%的标准。向各区县运管机构抄送超限处罚信息130余份,联合执法工作渐入正轨,治超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二是在路产路权维护和管理方面。全年共计办理路政许可59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44份、《损坏赔偿通知书》64份,公路环境进一步改善,路容路貌得到明显改观。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92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