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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珠江城小学校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巴南区珠江城小学校是经巴南区编制委员会于20176月批准成立,在巴南区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一所完全小学。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小学学历教育,是学校的主要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珠江城小学校是巴南区编制委员会命名的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核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属部分,因此无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339.99万元,支出总计339.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293.55万元增加46.44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职工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94万元,人员经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18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33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93.55万元增加46.44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职工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94万元,人员经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99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33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93.55万元增加46.44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职工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94万元,人员经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18万元。基本支出339.99万元,占100.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9.9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44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职工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94万元,人员经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93.55万元增加46.44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职工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94万元,人员经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60.50万元增加79.49万元,增长30.51%。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增加24.04万元,教职工人数增加,工资福利等增加54.23万元。

2.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93.55万元增加46.44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职工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94万元,人员经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60.50万元增加79.49万元,增长30.51%。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增加24.04万元,教职工人数增加,工资福利等增加54.2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长。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71.98万元,占80.00%,较年初预算数204.59万元增加67.39万元,增长32.94%,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及学生人数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35万元,占8.63%,较年初预算数27.89万元增加1.46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98万元,占4.70%,较年初预算数14.08万元增加1.9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67万元,占6.67%,较年初预算数13.94万元增加8.73万元,增加62.63%,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5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手续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劳务费、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并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并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0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基本都实现了预期目标,自评结果为“良”以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2020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财政

处室

行财科

项目

联系人

李享东

联系电话

13512345765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6

0.6

0.6

100

12.5

12.5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特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文件精神:20201月起,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贫困学生(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市级补助区县按每人每天小学6元、初中7元,全年200天计算(含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特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文件精神:20201月起,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贫困学生(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市级补助区县按每人每天小学6元、初中7元,全年200天计算(含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特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文件精神:20201月起,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贫困学生(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市级补助区县按每人每天小学6元、初中7元,全年200天计算(含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指标

资助贫困学生

=

8

8

8

100

12.5

12.5

其中:资助建档立卡学生

=

3

3

3

100

12.5

12.5

资助资金发放规范率

%

=

100

100

100

100

12.5

12.5

资助标准达标率

%

=

100

100

100

100

12.5

12.5

落实学生资助资金及时率

%

=

100

100

100

100

12.5

12.5

生均资助标准

=

750

750

750

100

12.5

12.5

资助政策宣传覆盖率

%

=

100

100

100

100

12.5

12.5

满意度

%

95

95

95

100

12.5

12.5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33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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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珠江城小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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