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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6.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负责办理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负责区委区政府政务值班、区政府应急管理、区长公开电话、区长电子信箱工作。协调全区较大、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9.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和依法行政工作。

10.负责区政府外事、区级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工作。

11.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内部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人员和行政后勤工作。

12.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10个内设机构(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外事办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区政府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区政府信息中心、区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人员41名、机关工勤人员10名,直属事业单位人员23名,现有临聘人员8名、机关离退休人员22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563.07万元,支出总计2,563.0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57.95万元、增长16.23%,主要是人员变化及专项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6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3.0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6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7.89万元,占83.02%;项目支出435.18万元,占16.9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6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16万元,增长16.24%。主要是人员变化及专项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6.37万元,增长40.31%。主要是基本支出调整、人员变化及专项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95万元,增长16.23%。主要是人员变化及专项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6.37万元,增长40.31%。主要是基本支出调整、人员变化及专项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8.27万元,占8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化及年终考核奖励;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3.10万元,占1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45万元,占2.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化;住房保障支出106.24万元,占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化和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8.75万元,较上年增加458.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化。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死亡抚恤、平时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等。公用经费809.15万元,较上年增加247.4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车辆减少、维修经费及燃油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6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6.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政府到我单位学习工作,接待市政府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配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相应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898批次,1,5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6.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9.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也可具体说明支出事由。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47.48万元,增长44.0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办公费及专项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0万元。对突发应急预案专项经费、网络租赁专项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专项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2017年决算项目绩效目标作如下说明:
       2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突发应急预案专项经费用于添置更新应急物资装备、用于开展应急演练、用于开展应急宣教培训、用于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二是网络租赁专项经费用于区行政中心办公楼1、2、3号楼、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互联网网络设备维护、用于区政府网站服务器租用、3级等级保护测评、网站服务器软件和安全软件租用、网站运维保障、用于区政府办公室会议室计算机、音频、视频等会议设备维护等,综合上述全年绩效目标效果达到预期成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6223763。

  附件: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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