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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劳动仲裁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办理本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3.管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鉴、文件、档案、经费等

4.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5.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6.指导区内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巴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属一个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无下设科室。

(三)单位构成

是一个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无下设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2019年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12.66万元,支出总计312.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两个派驻仲裁庭补助经费6万元;二是预发了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4万元;三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梁雷);四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奖5.95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1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两个派驻仲裁庭补助经费6万元;二是预发了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4万元;三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梁雷);四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奖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6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1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两个派驻仲裁庭补助经费6万元;二是预发了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4万元;三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梁雷);四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奖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66万元,占92.6%;项目支出23.00万元,占7.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2.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5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两个派驻仲裁庭补助经费6万元;二是预发

了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4万元;三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梁雷);四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奖5.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两个派驻仲裁庭补助经费6万元;二是预发了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4万元;三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梁雷);四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奖5.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53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两个派驻仲裁庭补助经费6万元;二是预发了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4万元;三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梁雷);四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奖5.95万元;五是调整了职工平时考核奖励19.78万元;六是追加了职工住房补贴5.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两个派驻仲裁庭补助经费6万元;二是预发了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4万元;三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梁雷)四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奖5.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53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两个派驻仲裁庭补助经费6万元;二是预发了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4万元;三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梁雷);四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奖5.95万元;五是调整了职工平时考核奖19.78万元;六是追加了职工住房补贴5.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1.26万元,占9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95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两个派驻仲裁庭补助经费6万元;二是预发了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24万元;三是增人增资(增加人员梁雷);四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奖5.9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68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费用和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20.71万元,占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支出和增加了职工住房补帐号。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7万元,增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梁雷同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目标考核奖、平时考核奖等。公用经费7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2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福利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伙食补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故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2019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故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

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故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伙食补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2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福利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控制了会议的召开。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职工外出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仲裁文书邮寄及案件公告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2244名劳动者维护了劳动权益;二是按时完成了各案件的结案;三是结案率达到96.0%;四是确保辖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五是办案结果满意度90.0%。执行中未发现问题。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仲裁文书邮寄及案件公告费

联系人
   及电话

周平   66239216

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预算单位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8

 17

 17

 100.0


其中:市级支出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规范案件送达流程,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全年案件办理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未出现因案件办理出现的集体上访情况。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为职工维护劳动权益

 名

2100

2244


案件审结期限

 天

45

 45


案件结案率

%

90.0

96.0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方满意度

 %

80.0 

90.0 


其他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平,联系电话023-6623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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