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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对一般及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区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5.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16.承担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属行政单位,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审批科、环境督查与法制科、综合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单位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7名(正科级)、副职1名(副科级,办公室1名)。实有行政人员15名,机关工人2名,退休人员11名;纪委派驻机构人数4名。

(三)单位构成。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巴南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均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国有公司,为重庆禹润排水有限公司。

(四)机构改革情况。原区环保局职责不变,新增4项职能职责,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2.区国土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3.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4.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996.72万元,支出总计3,996.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6.06万元、增长60.47%,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初预算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1010.18万元,渝财建〔2018〕397号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90.45万元,渝财建〔2019〕189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84万元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48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2.67万元,增长47.52%,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初预算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1010.18万元,渝财建〔2018〕397号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90.45万元,渝财建〔2019〕189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84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5.42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1.3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82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0.67万元,增长105.09%,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初预算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839.9万元,渝财建〔2018〕397号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90.45万元,渝财建〔2019〕50号用于奖励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工作140.78万元,渝财建〔2019〕189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84万元等;增加上年结转支出511.3万元,其中: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经费52.62万元,2018年创国卫市容环卫整治资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73.5万元,2018年市对区实绩考核项目经费敬老院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52.02万元,2018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可研95.76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品河、五布河巴南段环境安全评估方案编制29.5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调整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118.8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用于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34.8万元,小水电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经费54.3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582.47万元,占15.22%;项目支出3,243.96万元,占84.7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4.62万元,下降72.75%,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中重庆巴南区华强金属铸件厂电镀废渣处置项目14.6万元、重庆华升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1.87万元、LIMS实验室信息化系统建设153.81万元等3个政府采购项目按合同进度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96.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06.06万元,增长60.47%。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初预算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1010.18万元,渝财建〔2018〕397号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90.45万元,渝财建〔2019〕189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84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7.98万元,增长77.16%。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初预算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1010.18万元,渝财建〔2018〕397号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90.45万元,渝财建〔2019〕189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84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42万元,增长22.34%。主要原因是区级追加预发2019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5.28万元、预发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38.33万元、2018年度市对区考核工作经费奖励40万元、2019年市对区考核工作经费72万元、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线索实地核查专项工作经费27.59万元、修订《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巴南区生态环境局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应急预案》方案5万元、市级拨入中央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8.1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5.42万元,增长89.05%。主要原因是增加年初预算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839.9万元,渝财建〔2018〕397号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90.45万元,渝财建〔2019〕50号用于奖励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工作140.78万元,渝财建〔2019〕189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84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27万元,增长22.61%。主要原因是区级追加预发2019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15.28万元、预发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38.33万元、2018年度市对区考核工作经费奖励40万元、2019年市对区考核工作经费72万元、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线索实地核查专项工作经费27.59万元、修订《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巴南区生态环境局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应急预案》方案5万元、市级拨入中央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22万元,下降31.20%,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中重庆巴南区华强金属铸件厂电镀废渣处置项目14.6万元、重庆华升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1.87万元、LIMS实验室信息化系统建设153.81万元等3个政府采购项目按合同进度结转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81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1万元,增长33.2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退休健康休养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5.79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3万元,增长56.56%,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3,338.78万元,占95.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93万元,增长21.86%,主要原因是预发2019年在职人员考核奖励38.33万元、2018年度市对区考核工作经费奖励40万元、2019年市对区考核工作经费72万元、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线索实地核查专项工作经费27.59万元、修订《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巴南区生态环境局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应急预案》方案5万元、市级拨入中央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30.89万元,占0.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0万元,增长51.5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补发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3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档晋级、目标考核奖励、退休健康休养费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奖、年度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等。公用经费12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3万元,增长25.28%,主要原因是2019年环保工作任务重,接受中央环保督察、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水、土、大气等专项行动,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33.1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3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33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24万元,增长1,759.1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政府基金拨款收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40万元,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经费118.8万元,一品河、五布河巴南段生态环境安全评估方案编制29.5万元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2万元,下降42.8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2万元,下降17.7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和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5万元,下降38.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当年无大修,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4万元,下降38.9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当年无大修,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公务接待费4.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环保督察,涉及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7万元,下降47.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2万元,增长38.71%,主要原因是新增迎接环保督察,涉及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接待14批次475人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4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3万元,增长25.28%,主要原因是2019年迎接环保集中督查、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水、土、大气等环保专项行动,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6万元,增长176.99%,主要原因是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水、土、大气等专项行动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9万元,增长303.75%,主要原因是接受中央环保督察、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水、土、大气等专项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0.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重庆市巴南区华强金属铸件厂电镀废渣处置项目、重庆华升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巴南区关停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巴南区疑是污染地块土壤状况调查技术方案编制、巴南区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及智能监管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02.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9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总体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源普查、环境影响评价及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线索实地核查、中央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排污权有偿使用、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等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73.3万元,执行数为2902.94万元,完成预算的79.03%。主要产出和效果:认真落实《巴南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巴南区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牵头统筹426项区内考核任务,398项市对区考核任务。对标对表中央、市生态环保工作重大决策和新任务、新要求,建台账,列时间表,挂作战图,周汇总、月调度、季考核,全力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19年度城市饮用水达标率100%,农村集中饮用水达标率94.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5%;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6天,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完成44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的调查、风险评估与管控,完成华升、华强污染场地治理;创建安静居住小区1个,建成区噪声达标面积67平方公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慢。因前期准备工作设计、预算、招投标和评审等耗时长、启动较晚;二是项目预算较粗略。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因前期研判不足,预算金额大于执行金额,预算不够科学;三是区级预算资金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为2019年通过多渠道积极争取到中央、市级资金256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41万元,市级资金421.2万元,用于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的水、土壤、大气等项目,本着优先使用上级资金的原则,导致区级资金有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各科室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进一步细化支出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准确率,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准确性;二是建立项目月度支出计划调度机制。建立项目动态管理台账,对照时间表提出按期支付计划,每月15日前收集汇总并召开执行资金调度会,督促各科室加快执行;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中共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

联系人
及电话

王绍政

13752885280

主管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预算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780

1780

1274.395

71.6%

优先使用上级中央资金、项目资金结转到2020年使用

其中:市级支出



434.5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11家关停重金属、化工企业周边区域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对2家重金属企业进行修复治理。建设空气质量实时监管网络平台,2019年开展一期工程建设基础网格点30个,工业园区点10个。油类分析数据不低于500个。对区内约100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

2019年巴南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6天,PM2.5年均浓度为37μg/m 3,主城区排名第8位、都市圈排名第13位;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首次突破100天达到116天,同比增加22天;区域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蓝天保卫战取得较好成绩。全年无重污染天气。完成区内100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评价出环保诚信企业8家,环保良好企业86家,环保警示企业2家,环保不良企业4家。油类分析数据>600个.12家关停企业周边土壤调查评估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300天

306天

102%


完成区内100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

100

100%


油类分析数据不少于500个

油类分析数据>600个.

120%


完成全区乡镇3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25

68%

完成巴南区2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其中4个水源地使用中央资金154万,市政府发文取缔了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水源地已停止取水(拟取缔)。


11家关停企业周边土壤调查评估

12

109%



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100%

百分比

100%

100%



服务群众满意度达80%

百分比

80%

100%


其他说明

因调整110万指标到区水利局,85万指标到区城乡建委,3万元指标到南泉街道;又优先使用中央资金434.5万元。LIMS实验室信息化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签订合同,预算数16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3.81万元,年底未实施完成,结转2020年使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叶艳丽;联系电话:023-66219969。

文件下载:

2019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机关.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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