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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起草本区有关体育工作的办法、意见,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制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4、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5、规划本区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6、制定本区的体育竞赛和群众体育活动计划,管理指导辖区内的体育竞赛活动。

7、管理本区对外体育工作,开展跨区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承办国际、国内体育竞赛活动。

8、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9、参与拟定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10、拟定、实施本区体育产业发展方案,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加强对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11、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巴南区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制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档案、保密、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体育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和督办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其他应由办公室承办的工作。

2、群众体育科

制定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审查区内体育社团资格,并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学校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组织的发展;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竞技体育科

制定本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体育运动项目设置;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青少年业余训练和管理工作;主(承、协)办区级以上运动会;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审批等级裁判员、等级运动员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产业发展科

制定本区体育产业发展方案,审批体育经营项目,规范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体育市场;负责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区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负责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点项目和民心工程目标责任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48.28万元,支出总计1,148.2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212.03万元、下降51.35%,主要原因一是市级专项基金减少了;二是环中国赛等活动项目减少了。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0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5.0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均无。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20万元,占29.71%;项目支出807.09万元,占70.2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43.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已经于2017年安排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0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5.31万元,下降5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9.11万元,增长286.5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市级专项基金减少了;二是环中国赛等活动项目减少了。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8.75万元,下降50.44%。主要原因一是市级专项基金减少了;二是环中国赛等活动项目减少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2.39万元,增长301.6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8.08万元,占5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1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增加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12万元,占4.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调高所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9万元,占1.07%,其他支出486.00万元,占42.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6.00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彩票支出属于专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07万元,较上年增加8.2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提高了标准。公用经费126.13万元,较上年增加95.0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1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待费严格打表,严加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体育活动运输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处置了。  公务接待费9.52万元,待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体育活动时,国家体育总局及市体育局来区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8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2,3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1.3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95.06万元,增长305.95%,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体彩公益金的手续费例入到本科目决算了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相关体育活动所需要体育器材及农体工程项目等所需要的健身器材。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半程马拉

赛等等九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7万元。对九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全民健身活动等等活动的开展,达到了提高全民健身的效果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按照上级部门、财政部门等要求开展了绩效评价的部门,应选择至少1个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4)以本级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随2017年决算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以本级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牵头主管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公开。(部门可在上报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版本上适当简化)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6235422

    附件: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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