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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体育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起草本区有关体育工作的办法、意见,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制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4、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5、规划本区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6、制定本区的体育竞赛和群众体育活动计划,管理指导辖区内的体育竞赛活动。

7、管理本区对外体育工作,开展跨区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承办国际、国内体育竞赛活动。

8、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9、参与拟定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10、拟定、实施本区体育产业发展方案,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加强对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11、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巴南区体育局设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产业发展科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制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档案、保密、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体育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和督办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其他应由办公室承办的工作。

2.群众体育科。制定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审查区内体育社团资格,并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学校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组织的发展;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竞技体育科。制定本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体育运动项目设置;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青少年业余训练和管理工作;主(承、协)办区级以上运动会;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审批等级裁判员、等级运动员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产业发展科。制定本区体育产业发展方案,审批体育经营项目,规范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体育市场;负责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区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负责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点项目和民心工程目标责任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05.40万元,支出总计1,905.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7.12万元,增长65.94%,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05.4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00.40万元,增长72.43%,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支出增加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4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0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7.12万元,增长65.94%,主要原因是年初把第六个文化经费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30.81万元,占17.36%;项目支出1,574.59万元,占82.6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0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0.40万元,增长72.43%。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8.02万元,增长158.4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中的体彩大户型补助支出2018年纳入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7.12万元,增长65.94%。主要原因是基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8.02万元,增长158.40%。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增加308.7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0.60万元,占36.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万元,增长0.47%。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15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69万元,增长151.7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4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其他支出1,115.87万元,占58.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5.87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90万元,增长25.99%,主要原因是年终目标考核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9万元,下降52.5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控制,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1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9.87万元,增长129.60%,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的体彩大户型支出增加。本年支出1,11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9.87万元,增长129.60%,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的体彩大户型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4万元,下降93.21%,主要原因是8.7万元的体育活动中的接待费直接列入基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73万元,下降85.67%,主要原因是体育活动中的接待费直接列入基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单位未预算该项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2018年都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单位未预算该项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2018年都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车改待核销,但是资产账户上未消除。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该车快报废,但是资产账户上未消除。

公务接待费1.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体育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体育场馆建设,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4万元,下降93.21%,主要原因是体育活动中的接待费直接列入基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06万元,下降84.66%,主要原因是体育活动中的接待费直接列入基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4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9万元,下降52.56%,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接待费严格把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0.3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6235422。

公开报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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