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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的有关工作;承担自然灾害应急联动预警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然灾害共享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属事业单位,由区气象局代管,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6.10万元,支出总计86.1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2.62万元、增长98.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专项经费等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6.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6万元,占86.25%;项目支出11.84万元,占13.7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2万元,增长98.0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增加了7.16万。国土海洋气象等收入增加33.72万元。住房保障收入增加2.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减少0.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2万元,增长59.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32.7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较预算相比减少了0.6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2万元,增长98.00%。主要原因是政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了7.16万。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33.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0.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2万元,增长59.21%。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32.7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较预算相比减少了0.6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7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在年中进行经费追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4.16万元,占86.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专业技术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得比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住房保障支出4.78万元,占5.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每年正常增加导致住房保障的基数增加,总数也有所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6万元,较上年增加43.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工资及相应调整的各项社会保障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50万元,较上年增加2.1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邮电费、水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项经费的支出,奉行节约至上的理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应急办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是奉行节约的观念,控制了每次接待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接待费用上有所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负责完成自然灾害应急联动预警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设绩效评价总体情况,通过项目的开展,保证了预警预防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工作得到社会的认可。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292576附件: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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