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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区城乡建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规范全区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承担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和建筑节能的责任;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负责规范和指导镇村建设;负责建筑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负责全区民防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协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工作;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7个职能科室,6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区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队、区城镇化工作管理服务中心、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区人防应急指挥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779.56万元,支出总计21,779.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08.50万元、增长45.4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的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779.5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808.50万元,增长45.4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的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79.5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19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7.50万元,增长41.60%,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的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32.01万元,占11.47%;项目支出18,766.55万元,占88.5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8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1.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结转到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77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08.50万元,增长45.4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的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33.24万元,增长869.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环保督查专项整治资金及黑臭水体整治资金。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9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7.50万元,增长41.60%。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的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52.24万元,增长843.70%。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的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1.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结转到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防支出708.20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20万元,增长485.29%,主要原因是人民防空专项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9.75万元,占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20万元,增长46.10%,主要原因是年中薪资调整影响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36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50万元,增长44.96%,主要原因是薪资调整影响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926.70万元,占4.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6.7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加大了环保监测监督力度,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8,249.60万元,占38.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2.83万元,增长377.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建设专项。

(6)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水体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19)住房保障支出10,816.96万元,占51.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38.83万元,增长13,744.82%,主要原因是薪资调整影响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以及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专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2.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60万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公用经费50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49万元,增长68.14%,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增加,造成公用资金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该、委托业务费、维修维护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70.00万元。本年收入1,531.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89.26万元,下降85.98%,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专项项目减少。本年支出1,061.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59.26万元,下降90.28%,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专项项目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预算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3万元,增长11.03%,主要原因是今年发生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80万元,主要是用于主要用于市民防办组织各区县人防领导到芬兰及俄罗斯学习管理先进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市民防办组织各区县人防领导到芬兰及俄罗斯学习管理先进经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市民防办组织各区县人防领导到芬兰及俄罗斯学习管理先进经验。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今年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发生公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发生公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4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7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6.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6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4.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49万元,增长68.14%,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增加,造成会议费培训费及办公等公用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2018年物业管理费及办公用品的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649.91万元。对17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专项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支付了专项资金。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巴渝新居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管理规范,发挥出资金最大效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当年全部按时开工,年底前全部完工,完工率100%,严格进行竣工验收,改造户全部合格,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带动当地农村贫困人口就业100余人,同时还有原材料、人工费用等经济效益。二是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缩小城乡差距。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按照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三方面要求,并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分析评估,2018年度本部门重点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增强队伍战斗力、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从源头和细节把握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严格控制成本,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经济性、社会环境成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2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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