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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MB1960097D/2021-0005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7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7
重庆市巴南区房屋征收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巴南区房屋征收中心为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从事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机构设置。征收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补偿安置一科、补偿安置二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80.67万元,支出总计480.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5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了2019年度的非编人员工资补发、2019年度超额绩效参考线。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8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5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了2019年度的非编人员工资补发、2019年度超额绩效参考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6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8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5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了2019年度的非编人员工资2019年度超额绩效参考线。其中:基本支出480.67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每年决算收支严格按照预算收支执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0.6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1.5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了2019年度的非编人员工资补发、2019年度超额绩效参考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5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了2019年度的非编人员工资补发、2019年度超额绩效参考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0万元,增加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调整增加24.8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5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了2019年度的非编人员工资补发、2019年度超额绩效参考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0万元,增加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一名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费用预算增加及补发了部分2019年度的超额绩效。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中心2019年度、2020年度均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70万元,占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用缴纳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0.41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9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1名在编人员以及每年医疗保险工资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409.41万元,占8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补发2019年度超额绩效以及2020年度新招录1名在编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19.14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招录1名在编人员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及因工资调整增加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20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财政追加预发2019年度超额绩效参考线和工资调整增加,2020年度无该笔预算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7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财政追加了非编人员工资补发及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中心根据公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减少了一辆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中心根据公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减少了一辆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中心根据公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减少了一辆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减少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部门日常工作外出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2020年初不需编制整体目标绩效且无项目支出,所以2020年度无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7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