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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3009307156W/2020-1704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2
重庆市巴南职业教育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职业教育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校主要职能是培养高中、中专学历技术应用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开办了旅游、建筑、计算机、汽修、烹饪、电子商务、服装等专业中职学历教育以及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职业教育中心属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行政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督导室、教学管理处、德体卫艺处、后勤服务处、成教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91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1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60 万元(学校教育收费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1558.06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增加1710.6万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新校区工程款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2.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0.85万、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5万,主要用于保障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91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 万元,教育8542.1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32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87 万元,住房保障152.13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58.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25.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83.26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校新校区修建项目工程款及还本付息的支付增加,主要用于我校新校区修建重点工作。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123.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123.5 万元,比2019年增加152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08.24 万元,比2019年减少325.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目标考核奖励及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在2019年度已预发,在2020预算中扣除,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6315.26万元,比2019年增加1823.26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校新校区修建项目工程款及还本付息的支付增加,主要用于我校新校区修建重点工作。
2020年其他收入60 预算万元(学校教育收费收入)。用于项目支出补充公用经费42万,用于教师培训18万。比2019年增加30万元。增加原因是学生住宿费收入标准提高。
巴南职业教育中心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06 万元,比2019年减少27.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9年预算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 4.06 万元,比2019年减少12.94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万元,比2019年减少 14.3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2辆,按照相关规定,一辆公务用车每年3万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8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8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8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75.26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娟 联系方式:023-662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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