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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重庆市巴南区2022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923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2022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区先后遭受了风雹、洪涝、森林火灾等多种自然灾害,造成灾区部分群众住房倒塌和损坏。为帮助受灾人员重建家园,做好2022年全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市应急局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镇街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原则

(一)坚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进一步提高补助额度。

(二)坚持灾民自建为主,政府帮建和社会援建为辅的原则。由灾民自主选择建设方式,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和优惠政策,争取社会给予捐助支持。

(三)坚持集中建房与分散建房相结合的原则,以灾民分散建房为主。按照节约土地资源、提高防灾水平的要求,在充分尊重灾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灾民适度集中建房或进入城镇建购房。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规划、选址定点、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政策优惠项目等内容应在受灾人员所在镇街及村、组进行公示。

(五)坚持倒房重建资金补助到户的原则。对倒房人员给予恢复重建补助,应通过救助卡一次性告知补助金额,补助资金可按建房进度发放到户。补助资金原则上应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到户。

(六)坚持重灾多补助、轻灾少补助和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根据灾民的困难程度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并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分散居住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

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成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盛任组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陈毅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恢复重建工作的牵头协调、指导督促、统计核查、资金核定等工作;各镇街具体负责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或严重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因灾造成房屋损毁的农村散居五保户原则上不再分户重建房屋,应统一纳入敬老院、农村五保家园进行安置。

下列情况不纳入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一)虽因灾损毁但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

(二)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其中一处因灾损毁的。

四、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

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各镇街可结合本地实际,向因灾倒损恢复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

五、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求

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核、区定”的程序确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即由受灾人员提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申请;镇街及村(社区)干部入户实地察看;经村(社区)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批,原则上202212月底前全部完工。

(一)恢复重建住房的选址定点要求

选址要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避开灾害易发区、灾害隐患点,地质滑坡点,确保达到设防标准,避免受灾房屋倒了建、遇灾再倒的恶性循环。

选址要充分考虑受灾人员生产生活便利需求,尤其是集中建房的选址要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既可集中成片建房,也可在一个村一个组的范围内相对集中建房。

凡易地选址重建或进入城镇购建的灾民户,必须按规定退出原宅基地。

(二)恢复重建住房补助资金的管理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审核确定后,由区应急管理局及时协商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并组织实施补助资金发放。

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到镇街,镇街直接发放到户,并对资金的拨付程序、方式、数额和使用要求进行公示,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恢复重建进行统一组织和施工的,补助资金数额也应落实到户、通知到人。补助资金原则上应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确保资金拨付安全、规范、高效。

(三)抓好管理及评估

倒房重建要按照倒房重建“十六要件”要求管理救灾资金、审核补助对象、检查建房情况、规范档案管理。同时注意收集整理重建工作图片、声像资料,制作文字图片资料和幻灯片,全面准确反映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及救助效果。

重建工程竣工后,无论是集中重建点,还是分散重建点,都要设置受灾人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永久性标识牌(应急安居工程),标识牌由区应急管理局分年度统一编号,统一制作。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区应急管理局在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中,要指导各镇街做好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定期通报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检查各镇街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对各镇街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各项建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建方案执行情况、资金到户情况、建设进度及项目管理情况等。

(四)对恢复重建开展绩效评估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结束后,各镇街要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于12月底前将评估结果报区应急管理局。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完成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户数和间数,投入的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数量、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标准,恢复重建取得的成效,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五)整理归档资料

各镇街要负责做好以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责任书、相关通知要求、补助政策等相关政策文件;灾民申请书、审核审批表、倒损房户台账、重建工作规划表、实施情况登记册、补助花名册、建房明白卡等建房基础表册;补助资金安排、税费减免项目、投工投劳等资金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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