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3-0012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8
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8·14”一般坍塌死亡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8·14”一般坍塌死亡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巴南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工作办法》(巴南安办〔2022〕19号)等规定,区安委办牵头成立了由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总工会和姜家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组成的“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8·14”一般坍塌死亡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4日9时23分许,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在石灰石碎石生产线技改项目成品料仓第七号仓库隔墙进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一起模板坍塌致1人死亡、3人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8·14”一般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10月27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结案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石某,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土建工程承包人。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石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区公安分局已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2.陈某富,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区应急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其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张某勉,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区应急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其人民币7.6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区应急局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并安排其在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会上作反思性发言。
4.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区应急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其人民币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修订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明确各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对公司的工种进行梳理,及时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新增工种的操作规程。三是梳理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落到实处。四是健全并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整改验收人的原则及时消除。
(二)相关镇街(部门)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姜家镇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后,姜家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居)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对辖区各行业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针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二是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劝导站LED屏幕和农村大喇叭等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是聚焦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在建项目等重点领域,结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四是通过执法检查,督促辖区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事故发生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制定并执行《巴南区202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及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计划》。二是针对自然资源部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巴南区问题,开展现场核实。
3.区经济信息委。事故发生后,区经济信息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树立“从党建入手抓安全”的理念,明确各工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二是委党委每月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相关事故和案例。三是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将隐患当作事故处置,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区应急局。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计划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二是2022年8月14日至2023年11月6日,对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9次,发现问题45项,其中3次对其立案查处,共计罚款9.5万元。三是2022年8月14日至2023年11月6日,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共126家次,发现隐患550项,对17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45.3万元。四是聘请技术专家对矿山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进一步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落实分级监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五是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附属设施安全监管的通知》(巴南安委〔2023〕2号),进一步规范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审核、施工和验收安全监管,并督促企业完善附属设施安全评估。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经评估,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该起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事故企业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相关镇街(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重庆姜家龙石矿业有限公司
“8·14”一般坍塌死亡事故评估组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