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3-0013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9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9
关于拟核销巴南界石 “6·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公示
关于拟核销巴南界石
“6·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公示
2023年6月4日20时33分许,渝D73*27小型轿车在重庆市巴南区界石富城路南城名居路段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和1车受损。
2023年9月7日,接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案件移交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应急局牵头成立了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总工会、界石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巴南界石“6·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了事故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
通过对事故原因、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等综合分析,经调查认定,巴南界石“6·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不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理由如下:
渝D73*27小型轿车是李某个人所有,未挂靠公司,从事网约出租的经营者系李某个人,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即不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该事故调查报告得到区政府批复同意。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 12月6日。联系电话:023-66221191。
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