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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菲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4·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重庆海菲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4·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巴南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工作办法》(巴南安办〔2022〕19号)等规定,区安委办牵头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李家沱街道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的重庆海菲商旅服务有限公司“4·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5日1时2分许,重庆海菲商旅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渝AD*799小型轿车沿巴南区马王坪正街由桥南村方向往李九路口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重庆市巴南区马王坪正街都和广场路段时,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造成车辆和隔离护栏损坏,乘坐人段某星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重庆海菲商旅服务有限公司“4·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结案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罗某平,渝AD*799小型轿车驾驶人。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罗某平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依据巴南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巴检刑不诉〔2023〕184号)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于2023年7月3日对罗某平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渝公巴南(交巡)行罚决定〔2023〕5013002900417454号)。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道路行驶车辆监管部门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落实责任追究。2023年7月3日,给予罗某平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二是强化违法查处,辖区大队在2022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5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万起,在事发路段查处酒驾18起,摩托车违法103起,货车违法21起,违停1674起。三是落实隐患排查,加强对事故高发路段开展隐患整治,2022年共排查交通隐患200余处,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跟进整改结果。四是加强宣传教育,2022年,辖区大队放映警示短片48场次,讲授安全课21次,悬挂交通安全横幅28幅,张贴宣传海报27张。积极与辖区街道、派出所、企业、工地、电影院开展交通安全联合宣传工作,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发放至镇街、社区、运输企业、中小学、工地、电影院等地进行播放。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经评估,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该起事故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重庆海菲商旅服务有限公司“4·15”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文件下载:

评估---海菲商旅“4·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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