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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核销“5·2”事故的公示

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拟核销“5·2”事故的公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93号印发)和《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渝安办〔2021〕95号印发)有关规定,根据调查结论,拟对G5001重庆绕城高速巴南段“5·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予以核销,不作为生产安全事故认定和统计。现公示如下:

2025年5月2日,驾驶人何某法驾驶渝A***1号小型普通客车沿G5001重庆绕城高速公路惠民往忠兴方向行驶。同日7时25分许,当车辆行驶至G5001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下行方向70km+120m惠民互通匝道(惠民往忠兴方向上道匝道)时,跨越中央双黄线冲入对向匝道内(迎龙往惠民方向下道匝道),先后撞击张某华驾驶的渝B***5号小型轿车、晏某驾驶的渝D***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及路侧护栏,造成渝A***1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易某林、肖某香、肖某英死亡、乘车人刘某和驾驶人何某法受伤,三车及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渝A***1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何某法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查,该事故符合《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之情形,认定为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5年9月3日—9月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66221191),或直接向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63080925)。

                              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59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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