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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南城巴川学校二期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川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南城巴川学校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19-500113-83-03-097470)和《重庆南城巴川学校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重庆南城巴川学校二期位于巴南区鱼洞街道金竹村,工程性质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6.44hm2,其中永久占地5.46hm2,临时占地0.98hm2。因施工需要布设施工场地1处,布设表土堆放场1处,临时堆土场1处(临时占地0.98hm2)。项目挖方总量4.23万m3,填方量5.86万m3,借方5.42万m3,余方3.79万m3,借方来源于重庆(巴南)巴川中学校一期,余方运往重庆南城巴川学校三期。项目剥离表土3695m3,绿化利用4057m3,剩余362m3向正规园林公司购买。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川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工期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总工程建设期31个月。工程总投资金额5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1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44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15.16万元,含分区措施投资285.46万元,其中已建防治区投资14.57万元(全部为工程措施费14.57万元);待建防治区投资259.58万元(工程措施费13.44万元,植物措施费231.8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用14.26万元);临时堆土防治区投资11.31万元(工程措施费3.66万元,植物措施费1.23万元,临时措施费6.42万元);独立费用18.05万元,基本预备费2.6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0160.00元。该项目属于渝财综〔2015〕101号文件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落实并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五)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本批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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