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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巴南区界石组团S分区一标段工程(S58-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坤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界石组团S分区一标段工程(S58-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6-500113-04-01-341928)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0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90.0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160.77万元(工程措施38.77万元、植物措施116.0万元、临时措施6.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29.30万元。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10.2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3.08万元,工程独立费用11.63万元,基本预备费1.5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3万元(28280.00元,计征面积20200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区界石组团S分区一标段工程(S58-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巴南区界石组团S分区一标段工程(S58-6地块)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总占地面积2.02hm2,总建筑面积66191.05m2

总投资(万元)

44578

土建投资(万元)

21527

动工时间

202312

完工时间

202511

设计水平年

2026

工程占地(hm2

2.02

永久占地(hm2

1.92

临时占地(hm2

0.10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7.84

3.67

0

4.17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2.02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211

新增土壤流失量(t

9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项目建设防治区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1079m,透水砖铺装0.15hm2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场地绿化0.58hm2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自动车辆冲洗站1座,临时苫盖2700m2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4000m2

临时施工便道防治区

主体已列:排水沟125m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投资(万元)

38.77

116.00

9.08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90.07

独立费用(万元)

11.63

监理费(万元)

0

监测费(万元)

10.26

补偿费(元)

28280.00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坤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洪岭

法定代表人

彭智铭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江洲路16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91

邮编

401320

邮编

401320

联系人及电话

郝世瑜/13*******78

联系人及电话

王德宇/15*******11

传真

023-66223214

传真

-

电子邮箱

306918067@qq.com

电子邮箱

871858419@qq.com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795879214T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MA61Q1U8XC










附件2

巴南区界石组团S分区一标段工程(S58-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1月18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巴南区界石组团S分区一标段工程(S58-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重庆坤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刘昌红同志任组长,吴乔、吴兴茂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水保监〔2020〕63号”、“渝水〔2018〕267号”、“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于2024年1月26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02hm2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项目位于巴南区界石镇桂花村,项目区东侧邻近东城大道,南侧邻近已建H4路,西侧邻近已建Z4路,北侧邻近规划市政道路,交通便利。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由建构筑物、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组成。主要修建4栋15-17F层高为3m的住宅楼、1栋1F层商业、1栋3F层社区家园及社区组织用房,并配套有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厕所、门卫房、架空活动空间、地下车库等。项目区总占地面积2.02hm2(20200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92hm2(19214m2),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66191.05m2,总计容建筑面积46112.59m2,容积率2.40,绿地率30.0%,停车位550个。施工便道新增临时占地0.10hm2。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7.84万m3,回填土石方3.67万m3,弃方4.17万m3,弃方已运至西北侧S50-1地块作为回填利用,综合运距约300m。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11月完工,总工期约24个月。项目总投资约4457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152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项目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原地貌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094t/(km2.a)。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2.02hm2,工程损毁植被面积0.73hm2

(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211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96t。计算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区是水土流失的重点监测区域,施工期是本方案水土流失的重点监测时段。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项目建设防治区、临时施工便道防治区2个一级防治区,分区基本合理。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项目建设防治区

施工期,主体设计在项目区南侧车辆进出口处设置1座临时自动车辆冲洗站,运行正常;主体设计对项目区内临时堆土区域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已实施的密目网无损坏现象。

后续施工中,遇降雨对项目区内基坑以及管沟开挖出来的临时堆土以及裸露边坡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

施工后期,在场地内布设雨水管网;沿场地西侧区域进行透水砖铺装;对场地内绿化区域栽植乔木和灌木以及铺草坪。

2.临时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期,主体设计在道路一侧设置了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汇集的雨水排入项目建设防治区自动车辆冲洗站截水沟内,已实施的临时排水沟运行效果较好,无损坏或堵塞现象。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90.0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160.77万元(工程措施38.77万元、植物措施116.0万元、临时措施6.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29.30万元。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10.2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3.08万元,工程独立费用11.63万元,基本预备费1.5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3万元(28280.0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4年1月29日


文件下载: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巴南区界石组团S分区一标段工程(S58-6地块)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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