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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036
- [ 发文字号 ]
- 巴水许可〔2024〕13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13-77-01-141914)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5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76.7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51.27万元,方案新增25.5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38万元,监测措施费7.4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6.45万元,独立费用2.43万元,基本预备费1.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155万元(计征面积55825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拓莱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 |
流域管 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项目范围为黄溪河鱼洞四小后门至华熙文体中心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湿地、生态缓冲带、生态巡护步道及河底铺砌等 |
总投资 (万元) |
1925.12 |
土建投资 (万元) |
1487.23 | |||||||||
动工时间 |
2024年3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9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²) |
5.58 |
永久占地(hm²) |
5.58 |
临时占地(hm²) |
/ | |||||||||
土石方量 (万m³)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0.32 |
0.03 |
/ |
0.29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不涉及重点防治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5.5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08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43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景观绿化区 |
主体已列:场地清理2.39hm2;种植土0.43万m³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1万m³ |
主体已列: 灌木地被1.98hm² 方案新增:无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防雨布遮盖1000m² 密目网遮盖3500m² | |||||||||||
生态水域区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 |||||||||||
道路及广场硬化工程区 |
主体已列:透水沥青铺装1208m²;透水混凝土铺装406m²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1万m³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500m² | |||||||||||
投资(万元) |
63.33(方案新增:0.38) |
288.32(方案新增:0) |
6.45(方案新增:6.4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76.77 |
独立费用(万元) |
2.43 | |||||||||||
监理费(万元) |
0.30 |
监测费(万元) |
7.42 |
补偿费(元) |
78155.00(属免征情形)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拓莱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1500107MACLUBYAXF)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1500113750089681B) | |||||||||||
法定代表人 |
彭佳丽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郑亮 |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虎溪街道大学城南一路163号附23号4-5 |
地 址 |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公园北路16号 | |||||||||||
邮编 |
400041 |
邮 编 |
401320 | |||||||||||
联系人及电话 |
纪敬辉/178****2673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敏/186****1217 | |||||||||||
传真 |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450090021@qq.com |
电子信箱 |
/ |
附件2
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
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1月24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拓莱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根据专家修改意见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2月20日提交了《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5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为94%,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范围为黄溪河鱼洞四小后门至华熙文体中心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湿地、生态缓冲带、生态巡护步道及河底铺砌等,其中生态湿地面积约4150m2,生态缓冲带面积约9911m2,生态护岸面积约9856m2;生态巡护步道约3394m2(其中原有步道902m,面积约2988m2,新建巡护步道为203m,面积约406m2),广场面积约1208m2;项目生态水域区面积27306m2(其中河底铺砌约2138m2,保留原状河流水面22658m2,水工建筑用地2510m2)。
项目总占地面积5.58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挖方0.32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0.31万m3、表土剥离0.01万m3),填方0.03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0.02万m3、表土回填0.01万m3),余方总量0.29万m3(一般土石方),无借方。余方全部外运至黄溪河鱼洞轻轨站段生态修复工程综合利用,平均运距0.9km。本方案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的内容。工程建设时间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总工期7个月。项目计划总投资1925.1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87.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环境敏感区等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的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5.58hm2,损毁植被面积0.64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范围、时段、方法和结果。工程水土流失总量为108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景观绿化防治区、生态水域防治区及道路及广场硬化防治区共3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景观绿化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对该防治区进行土地清理,并对该区域空闲地、水工建筑用地表土回覆,并在雨季对临时裸露地表采取防雨布临时遮盖。
施工后期种植景观绿化,并在景观绿化未恢复前采取汛期及雨季密目网临时遮盖。
2、生态水域防治区
主体设计对该区域局部段设计有河底铺砌,河底铺砌须在重庆市巴南区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完成河道清淤工程后方可实施,其余大部分保持现状。根据主体工程工期,本项目河底铺砌在枯水期施工,河底铺砌后进入汛期,故本方案不新增该区域水保措施。
3、道路及广场硬化防治区
施工前期剥离该区域表土并回填至附近绿化区域空闲地,后续实施主体设计在步道及广场设计有透水材质铺装,并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雨季对临时裸露地表采取防雨布临时遮盖措施。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76.7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51.27万元,方案新增25.5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38万元,监测措施费7.4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6.45万元,独立费用2.43万元,基本预备费1.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155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4年2月20日
文件下载: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doc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docx
附件2 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