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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5-00044
- [ 发文字号 ]
- 巴水许可〔2025〕1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0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13—84—01—157766)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1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23.11万元,主体已列投资101.4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1.63万元。在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00万元,监测措施费6.02万元,临时措施费1.18万元,独立费用9.94万元,基本预备费1.1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9万元(23941.40元,计征面积17101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闭坑治理期结束后分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总占地面积1.71hm2,总建筑面积17661.07m2 |
总投资(万元) |
15173.75 |
土建投资(万元) |
11934.81 | ||||
动工时间 |
2023年2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工程占地(hm2) |
1.71 |
永久占地(hm2) |
1.43 |
临时占地(hm2) |
0.28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21.50 |
0.40 |
0 |
21.1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7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229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28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447m,透水砖铺装0.23hm2,截水沟326m,排水沟276m。 方案新增:沉砂井2座。 |
主体已列:场地绿化0.50hm2。 方案新增:无。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临时苫盖(密目网)363m2。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防雨布)1500m2。 |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 |
- |
- | ||||||
投资(万元) |
33.06 |
67.60 |
3.0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23.11 |
独立费用(万元) |
9.94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6.02 |
补偿费(元) |
23941.40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唐瑶 |
法定代表人 |
宋兴惠 |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江洲路16-9#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巴县大道79号 | ||||||
邮编 |
401320 |
邮编 |
40132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郝世瑜/136*****278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文庆/152*****346 | ||||||
传真 |
023-66223214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306918067@qq.com |
电子邮箱 |
- |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3795879214T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00113450500205R | ||||||
附件2
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4月9日,巴南区水利局在410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重庆市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郑云泽同志任组长,陈琳、陶波、贺学进、谭喆聃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等文件精神,各专家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1hm2。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项目位于巴南区鱼洞街道金竹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行业类型社会事业类项目。项目包括项目建设区及施工营地两部分,总占地面积1.71hm2。其中项目建设区包括批复用地和超批复边坡用地,占地面积1.50hm2。批复用地1.43hm2,总建筑面积17661.07m2,总计容建筑面积17596.59m2,容积率1.23,建筑密度36.85%,绿地率35.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等3栋建筑物(含基本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特殊用途实验用房、区健康教育所、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房、戒毒治疗门诊、培训和教学用房等)、消防及内部道路、景观绿化、车库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借用北侧云鹏四路部分段路基以及东侧云教育产业大道部分人行道作为施工营地,新增临时用地共计0.21hm2。
项目不涉及取土场、弃土场、临时堆土场及堆料场,所需砂石料为外购。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21.50万m3,回填土石方0.40万m3,余方21.10万m3。余方中5.00万m3运至龙洲湾长沟建筑垃圾消纳场,13.00万m3余方运至龙洲湾沿河村建筑垃圾消纳场,3.10万m3余方运至巴南区长江佛耳岩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作为回填利用。项目拆迁安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不纳入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本项目已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停工,2024年10月复工,预计2025年12月全面竣工,总工期约35个月。工程总投资约15173.7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1934.81万元。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项目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原地貌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833t/(km2.a)。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1.50hm2,工程损毁植被面积0.99hm2。
(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229t,原地貌土壤流失量103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28t。计算结果表明,施工期为重点预防时段,项目建设区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项目建设防治区和施工营地防治区2个一级防治区。分区基本合理。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项目建设防治区
施工前,施工单位已在场地东北角车辆进出口处设置了1座临时车辆冲洗站,对进出车辆进行泥沙冲洗。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已在1#业务楼东侧裸露区域采用了密目网进行临时苫盖。后续施工过程中,遇降雨对项目区内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区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在主体挡墙坡顶设置C30砼梯形截水沟,坡脚设置C30砼矩形排水沟,在北侧和南侧截排水沟出水口处分别各设置沉砂井;沿构筑物单体周边、人行步道及车行道、绿化带下布设DN200~DN500HDPE双壁波纹管雨水管网。施工后期,在3#楼、4#楼周边及南侧区域进行透水砖铺装;对场地内绿化区域栽植乔木和灌木以及铺草坪。
据调查,施工营地区设置在云鹏四路及云教育产业大道的人行道上,本项目在使用前该道路已建成,云鹏四路主要用于堆放项目管网、木方、竹条板、钢筋和混凝土沟盖板等,云教育产业大道的人行道上主要放置了办公及生活板房,均未对地表造成扰动,无明显水土流失,不需要补充临时措施,仅需待工程完工后对场地进行清理。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23.1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01.4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1.63万元。在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00万元,监测措施费6.02万元,临时措施费1.18万元,独立费用9.94万元,基本预备费1.1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9万元(23941.4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