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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国际生物城黄金大道(特警总队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巴水许可〔2025〕11号


重庆国际生物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国际生物城黄金大道(特警总队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108—50011304—01—644496)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16.07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11.33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04.74万元(工程措施费298.93万元,植物措施费5.37万元,临时措施费0.44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费0.06万元,临时措施费0.33万元,监测措施1.05万元,独立费用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9万元(33936.00元,计征占地面积24240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闭坑治理期结束后分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国际生物城黄金大道(特警总队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5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重庆国际生物城黄金大道(特警总队段)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全长395m,为城市主干道,时速为50km/h,标准路幅宽度44m,双向六车道。

总投资(万元)

3690.28

土建投资

(万元)

2610.17

动工时间

20235

完工时间

20242

设计水平年

2025

工程占地(hm2

2.42

永久占地(hm2

1.80

临时占地(hm2

0.62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21

11.41

10.20

/

重点防治区名称

巴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2.42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126

新增土壤流失量(t

9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道路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雨水排水管780m,排水沟62m、截排水边沟279m、透水砖6318m2

主体已列:绿化带及生物滞留带0.23hm2,边坡绿化0.48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31hm2

主体已列:防雨布800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57m,临时沉沙池1

投资(万元)

298.93(主体已列)

5.43(主体已列5.37,新增0.06

0.77(主体已列0.44,新增0.33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316.07(主体已列304.74,新增11.33

独立费用(万元)

6.50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1.05

补偿费(万元)

3.3933936.00元)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

/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国际生物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3691224088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5734359334

法定代表人

吴佑岳

法定代表人

李锐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40

地址

巴南区木洞镇重庆生物城科技孵化楼

邮编

400042

邮编

401320

联系人及电话

张磊156*****653

联系人及电话

李博/183*****612

传真

023-65085535

传真

/

电子邮箱

81522771@qq.com

电子邮箱

/

















附件2

重庆国际生物城黄金大道(特警总队段)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4月22日,重庆市巴南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国际生物城黄金大道(特警总队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国际生物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唐继斗同志任组长,黄嵩、邱发志、刘昌红、殷乾欣四位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项目业主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42hm²。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因属于补办方案,项目开工前未对表土进行剥离保护,表土保护率不计列。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国际生物城黄金大道(特警总队段)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钱家湾村。道路全长395m,为城市主干道,时速为50km/h,标准路幅宽度44m,双向六车道。项目由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应附属设施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 2.42hm2,其中永久占地1.80hm2,临时占地0.62hm2。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1.21 万m3,回填量为11.41 万m3,借方10.20万m3,借方来自重庆国际生物城安置房(金嘉花园)项目的余方。项目建设总工期10个月,建设时间为2023年5月~2024年2月。项目总投资3690.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610.1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合理。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调查/预测

(一)同意对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为2.42hm2,损毁植被面积1.43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 土壤流失量为126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96t。

(四)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结论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将项目区划分为道路工程防治区1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施工中,主体已在K0+330~K0+395段右侧挖方路段边坡坡顶设截水边沟;对道路右侧的部分裸露区域用防雨布进行遮盖;施工后期,主体已在K0+110~K0+190段、K0+210~K0+330段右侧填方边坡坡脚设置排水边沟,出口已接入场地低洼处;已沿道路两侧人行道敷设雨水管,在K0+005 处排入设置的排水沟后接入已有冲沟;在道路边坡采取撒播草籽绿化;在道路两侧沿人行道靠近路缘石一侧设置生物滞留带及绿化带;在人行道铺设透水砖;现阶段,对起点处两侧裸露面、K0+120~K0+160 段和 KO+330~K0+360 段右侧部分边坡撒播草籽进行补植;对 K0+050~K0+110 段填方边坡坡脚补充临时排水沟,出口处设置沉沙池后排入附近自然水系。

(四)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 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316.07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11.33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04.74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费0.06万元;临时措施费0.33万元;监测措施费1.05万元;独立费用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9 万元(33936.00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98.93万元,植物措施费5.37万元,临时措施费0.44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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