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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交通路许〔​2021〕41号行政许可决定书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巴南交通路许〔2021〕41号


重庆市巴南区公路养护中心

你单位于20215 8 日提出 关于G210南岸至惠民段路面加铺工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图设计 的申请。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据 关于G210南岸至惠民段路面加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开展相关工作。

请你单位在本决定之日起5日内,到巴南区行政审批大厅交通局窗口领取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监督检查内容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的交通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关于G210南岸至惠民段路面加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巴南交通发〔2021〕126 号)。

(交通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1 5 12


注:本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式二份,申请人、本机关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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