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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巴南独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巴南独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3—500113—04—01—261640)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2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70.3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21.9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48.3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5.39万元,监测措施费10.04万元,临时措施费74.69万元,独立费用20.27万元,基本预备费7.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18万元(101798.2元,计征面积72713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闭坑治理期结束后分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庆巴南独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巴南独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重庆巴南独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新建1座独龙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工程14.6km,均为架空线路。

总投资

(万元)

22654

土建投资

(万元)

18095

动工时间

20259

完工时间

202612

设计水平年

2027

工程占地(hm2

7.27

永久占地(hm2

1.70

临时占地(hm2

5.57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余(弃)方

3.57

2.41

1.16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巴南区箭滩河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巴南区花溪河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剥蚀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7.27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90

新增水土流失量(t

23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变电站工程防治区

新建工程防治区

主体设计:透水混凝土1500m2,雨水管网386m,截水沟405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9m3

/

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1000m2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84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26m3,表土回覆0.45m3

主体设计:栽植乔灌木450株,撒播草籽0.18hm2

方案新增:车辆冲洗站1座,临时排水沟285m,临时沉沙池2口,临时拦挡80m,防雨布遮盖1500m2

线路工程防治区

塔基工程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3.95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27m3,表土回覆0.27m3

主体设计:栽植乔灌木2500株,撒播草籽1.87hm2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1700m,防雨布遮盖7000m2

施工便道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1.09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21m3,表土回覆0.21m3

主体设计:栽植乔灌木675株,撒播草籽0.27h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650m,临时沉沙池11口,临时拦挡1080m,防雨布遮盖1000m2

牵张场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56hm2

主体设计:栽植乔灌木375株,撒播草籽0.15hm2

方案新增:铺垫彩条布4800m2,铺垫棕垫800m2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104.98

方案新增:25.39

主体设计:17.01

方案新增:74.69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70.38(方案新增148.39

独立费(万元)

20.27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10.04

补偿费(元)

101798.2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翼

法定代表人

陈特炜/023-58297919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中心23-2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23

邮编

401147

邮编

400000

联系人及电话

唐艺玲/153*****392

联系人及电话

刘奕斐/153*****085

传真

023-67895711

传真

/

电子信箱

948565709@qq.com

电子信箱

/





















附件2

重庆巴南独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5月19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重庆巴南独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参加会议的有项目业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方案编制单位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贺学进为组长,殷乾欣、郝世瑜、吴涛、陈鹏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定有关规定,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质量进行了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于2025年6月10日形成了《重庆巴南独龙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27hm2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该项目由新建变电站工程和线路工程两大部分组成,位置涉及重庆市巴南区一品街道(四桥村、永益村)、界石镇(金鹅村、新玉村、钟湾村)。变电站工程包括新建1座独龙220kV变电站,位于巴南区界石镇金鹅村。线路工程总长度14.6km,均为架空线路,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新建新玉-独龙220kV线路工程(简称220kV玉龙线),线路起于新玉550kV变电站,止于独龙220kV变电站,路径长度约7.1公里,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铁塔24基,其中耐张塔12基,直线塔12基,塔基采用长短腿配置及不等高基础;二是新建珞璜-独龙220kV线路工程(简称220kV珞龙线),线路起于新玉550kV变电站设计分界点,止于独龙220kV变电站,路径长度约为7.5公里,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铁塔22基,其中耐张塔10基,直线塔12基,塔基采用长短腿配置及不等高基础。本工程新增临时用地布设牵张场8处/0.56hm2,车行施工便道1310m/13条/0.65hm2、人抬施工便道2910m/8条/0.44hm2,新建独龙变电站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0.84hm2,线路工程施工生活用房租赁附近居民房,塔基施工场地、表土堆放场等其他临时设施均布置在相应的工程建设范围内。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7.27hm2,其中永久占地1.70hm2,临时占地5.57hm2。工程总挖方3.57万m3(含表土剥离0.93万m3),总填方2.41万m3(含表土回覆0.93万m3),余方1.16万m3,余方全部外运至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控规A36地块北侧边坡治理工程进行回填处理,运距约3.0km。项目计划2025年9月动工,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工程总投资为2265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09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涉及一处专项设施改建,独龙变电站场地范围内有一条乡村公路经过,由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现状道路的还建工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承担,不在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

(二)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7.27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90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3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2个一级防治区,即变电站工程防治区、线路工程防治区。其中变电站工程防治区划分为新建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2个二级防治区,线路工程防治区划分为塔基工程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牵张场防治区3个二级防治区。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变电站工程防治区

(1)新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独龙变电站占地范围内的耕地、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将剥离表土堆放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内表土堆放场统一堆放,并采取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和防雨布临时遮盖。施工过程中,为充分排泄场内积水,在变电站站区内布设雨水管和雨水沟,在进站道路一侧设置截水沟,站区道路及地坪铺设透水混凝土。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覆盖。

(2)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前,先行对施工生产生活区范围内的耕地、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先临时堆存在独龙变电站范围内,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待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平完成后,转运至表土堆放场内,四周采用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根据需要沿场地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排入周边自然冲沟,排水沟出口配套临时沉沙池。在施工车辆出入口布设车辆冲洗站。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裸露地表等遇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拆除临时设施,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回填表土,占用耕地的进行复耕、占用林地的恢复植被。

2.线路工程防治区

(1)塔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对永久占地范围内的耕地、林草地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于塔基施工区,四周采用填土编织袋拦挡。施工过程中,坡地和坡顶型塔基下边坡设填土编织袋临时拦挡,裸露边坡和临时堆土等遇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并回填表土,永久占地撒播种草,临时占地范围内占用耕地的进行复耕、占用林草地的恢复植被。

(2)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对车行施工便道占地范围内的耕地、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堆放在施工便道一侧,外侧采用填土编织袋拦挡。施工过程中,上坡有汇水的车行施工便道内侧设临时排水沟,接入周边自然沟道,排水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裸露边坡及堆土遇降雨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对车行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并回填表土,占用耕地的进行复耕、占用林地的恢复植被。人抬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占用耕地的进行复耕、占用林地的恢复植被。

(3)牵张场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在车辆出入通道处铺垫棕垫,对表土区域铺垫彩条布进行防护。施工后期,对牵张场进行土地整治,占用耕地的进行复耕、占用林地的恢复植被。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70.3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21.9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48.3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5.39万元,监测措施费10.04万元,临时措施费74.69万元,独立费用20.27万元,基本预备费7.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18万元(101798.2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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