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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小火亡人”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对象?

2023-04-27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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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居家护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

(三)65岁以上高龄、失能失智、留守、空巢老人,低保户以及与子女分开单独居住老年人;

(四)未满14周岁独自生活的未成年人;

(五)其他老弱病残等“小火亡人”高风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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