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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巴财行发〔2021〕54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有关学校:
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1〕29号)精神,并结合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巴财行发〔2021〕48号)精神,为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工作,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现下达你校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万元。支出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相关科目中列报支出。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预算表(第二批)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