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巴南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巴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荣获全国优质政务服务示范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获司法部表彰,全年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实现“零败诉”,法治建设工作信息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50余次。现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方向。全区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必学内容、党校干部培训班必修课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巴南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一区五城”建设、发展壮大五大产业集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重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全面完成7个大类、29个事项、72项具体内容的整改任务。

(三)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要求,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推动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全市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重庆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成功实现海关内外贸易货物“分类监管”。公布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注册登记制度,2022年,全区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7841户,增速18%,民营市场主体突破10万户。分类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创新探索“一业一流程一证(照)”制度。完善市场退出制度,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加速。争做招投标公平竞争“先行区”,成功实施全市首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及市内首例远程异地评标合作项目。切实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及时出台“巴十条”等助企纾困政策,打造“巴巴实”企业服务云平台,注册企业超5万家,为上千家企业线上申报兑付授信金额超50000万元。积极开展涉企法律服务,全区31家工商联所属商会和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效化合作机制,2022年,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5次,实地走访企业100余家,代理涉企案件1366件。依法加强信用市场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式管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对各部门、各平台公司守信考核力度。

(四)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制定《重庆市巴南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公众参与、意见征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区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不断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坚持区司法局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双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145件次,全区召开各类涉法问题会议座谈协商等400余次。积极配合重庆市政府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答复涉及《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修订送审稿)》等相关立法征求意见稿10件次,提出意见9条。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制度,完成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协议的合法性审核876余件次。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5次,监督备案审查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提请备案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审查备案通过率100%。

(五)加强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等专项清理,依托全市新执法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审核及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领工作,录入更新执法管理信息约1000余条,清理注销不合格执法证件100余件,完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回头看”工作,抽查重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100余卷。举办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区80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774人通过考试,通过率96.4%。建立健全镇街部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委托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建立与公检法的联席会议制度,依法联合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重点研究集体土地征收、“两违”整治等行政执法焦点案例,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六)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区政府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巴南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区政府加大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2022年,区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5190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18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件,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得以充分保障。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优化督查方式,严控督查频次和时限,切实为基层减负。出台《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构建起行政案件研判核查、责任追究全闭环监督。2022年,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无一败诉。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巴南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合理调配编制资源,增强行政复议力量。2022年,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8件,无一例被纠错;办理部门镇街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15件,纠错5件,切实发挥了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作用。

(七)提升应急处置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森林防火红色预警响应“十条硬措施”,面对历史罕见的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全区上下闻令而动实现“8.21”山火人员“零伤亡”、重要设施“零损毁”。面对严峻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落实最新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迅速果断有效处置多轮疫情,最大努力守护全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推进安全发展型城市建设为目标,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燃气、危化品集中治理“歼灭战”和“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攻坚战”,实现连续101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问责制度,成立安全发展专项督导组,加强部门联动,对督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不断夯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现24小时可应急处突。

(八)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实施,夯实普法主体责任,梳理普法责任清单。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603名,建设村(社区)“法律之家”20个,新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6个。2022年,全区各单位依托法治教育基地和村(社区)普法教育阵地大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73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万余份册。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围绕党的二十大安全稳定工作,开展2022年“联调联解促安全”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警调、复调、诉调、访调”矛盾纠纷分类化解能力。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指导村(社区)运用“三事分流”法(大事找政府、小事找村居、私事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处理矛盾纠纷诉求,100个村(社区)完成问题事项分流处理2294例。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4788件,调解成功率达98%,未因人民调解处置不当发生“三转”案件。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及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运行,首次在重庆财经学院、重庆国际生物城试点设立高校、企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实现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2年,全区办理公证、鉴定、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14018件,依法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61.89万元,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审议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全区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重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不断夯实法治人才力量,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落实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高度重视市对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我区实现连续三年依法治市考核位列主城都市区第一。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少数单位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少数部门对依法决策重视程度还不够,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还不到位,公众参与、风险研判、专业论证还不够充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作用发挥不够。

(二)基层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调整后,职权划出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界限和分工还需进一步理顺,执法权下放镇街后出现的新问题还需关注解决。

四、2023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阐释研究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公务员培训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重点内容。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助书籍读物,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市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法治人才专业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强化各级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推动营商环境试点城市建设。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市区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依法有序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

(四)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认识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政府出台的每一个文件、作出的每一项决策、实施的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都合法合规,真正从源头上预防政府管理运行中的法律风险。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单位协作配合机制,针对新型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六)加强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8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健全完善“诉调、警调、访调、复调”对接机制和“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