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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认定第二十七批普惠性幼儿园的通报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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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各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在幼儿园自愿申报基础上,我委对本次提出申报的幼儿园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审核,重庆市巴南区棠屿幼儿园、重庆市巴南区十里蓝山幼儿园符合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条件,特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

新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接此通知后,到区教委501室领取“普惠性幼儿园”牌匾,挂置在办园场所醒目位置,并在银行开设对公账户,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根据普惠性幼儿园动态管理规定,凡未落实相关政策或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的幼儿园,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第二十七批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55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第二十七批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重庆市巴南区棠屿幼儿园

重庆市巴南区十里蓝山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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