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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0号建议的复函

2022-04-19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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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光宇代表:

区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引导社会资本下乡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建议》(第23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调研的木洞镇海眼村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信息,提出的引导社会资本下乡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建议政治站位高、工作思路清晰,对我区正在开展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具有重要参考借鉴意义。

一、乡村振兴主要成果

近年来,我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都取得了喜人成绩。一是全区农业总产值75.1亿元,增长5.4%农产品加工产值实现119.3亿元、增长13.9%;乡村休闲农业营业总收入55.5亿元,增长12.34%二是乡村颜值持续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建设最美庭院166户、最美院落17个,新建市级美丽宜居乡村4个、四好农村路100公里户厕改造862户,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三是民生水平持续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万元、增长10.8%,增速居全市第三位。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到位,全区实现稳定脱贫,精准检测和帮扶195478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脱贫基础不断夯实,全区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17477,居全市第二位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关于社会资本下乡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1.高度重视工商资本下乡。工商资本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是优化乡村资源要素配置、活跃乡村经济、完善乡村治理的重要途径, 是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可以为农业农村输入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还能激活农业农村生产要素,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目前我区正在积极探索工商资本下乡。一是创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打造一批现代化农业示范项目,调动农户积极性,帮助农户脱贫增收。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服务组织+农户+订单农业等方式,发挥企业在技术推广上的示范作用、领头羊作用,让农户有项目追随、有技术支撑、有发展动力。二是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同时加强企业关于用地、环保、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专题政策培训,让企业能及时争取和享受到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红利。三是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巴南特色农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电商经济、展会产业的融合度,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的推介活动,综合利用多种媒介打响巴南区特色农业的知名度。四是积极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编制巴南区农产品加工规划,破解企业用地难。五是大力培训社会化服务组织,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落实扶持政策,解决涉农业企业用工难问题。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健全招商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城乡一体发展中心巴洲文旅集团等部门共同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招商工作,近年共签约项目20个,涵盖农文旅融合发展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生猪产业化等多种投资开发项目,为我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3.扶持涉农新型经营主体。出台《巴南区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巴南委办发〔201953号),加大财政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扶持力度。印发《关于加强农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0108号),建立农业项目专家库、项目库,其中专项建立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储备,2022年储备项目32个。启动我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导责及评价体系编制工作,拟出台我区乡村振兴项目支持政策,明确涉农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标准、申报路径、管理要求等内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相关涉农新型经营主体可据此先行投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经营主体真投入真支持、大投入大支持的原则支持发展。

4.转变投入方式。我区乡村振兴资金安排按照政策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要求,逐步改变投入模式。按照投改贴整体思路,出台了《巴南区农业品牌扶持奖励办法》等,拟定《巴南农业项目贴息办法》,增加贴息、贴费、奖补等方式投入。以结果为导向,先建后补,减少直接到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补助资金。

(二)关于乡村闲置农房的做法和措施

1.开展调查研究组建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自愿有偿退出改革试点调研组,开展大范围走访调研。对进城落户农户的具体情况,退出的民意基础,不同角色对农村权益退出的期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取得了大量一手资料为政策制定打牢基础

2.构建1+3+1”政策体系制定巴南区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权益1+3+1”政策体系,由巴南区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包括1个试点工作方案,3个退出工作指引,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份额)退出,1个盘活利用办法。为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提供政策指引

3.开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试点探索在二圣镇集体村探索单项退出改革,开展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试点,有偿收回5户农户宅基地和农房745平方米,由村社集体收储后,将不动产产权转移给村集体。村集体对退出的农房进行改造升级后,再租赁给农业公司用于乡村民宿建设,已初见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优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扩大私募基金直接投资,支持以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乡村振兴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基金,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入。二是推进乡村闲置农房退出改革选择符合条件的村开展农村权益退出封闭试点开展政策宣传,完善试点方案和政策,总结推广经验。

以上答复意见已经左川主任审定,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结果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上,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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