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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一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复函

2022-04-26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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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代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方便巴南区中医院周边患者就医的建议》(第281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巡警支队对建议所反映的内容进行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渝南大道中医院东大门处设置人行横道和红绿灯”的建议,我局通过实地查勘并结合交通现状作了严谨论证:

1.渝南大道作为连接巴南区与南岸区的主要道路,高峰时段渝南大道双向交通流量约6000pcu/h,交通流量巨大,如再在中医院东大门处设置单独的人行横道和路段红绿灯,将增加渝南大道车辆通行时间,影响通行效率,进一步加大交通通行压力。

2.为缓解渝南大道交通拥堵状况,同时方便群众前往中医院就医,我局在瑞龙路路口施划了人行过街横道线,增设了交通信号灯。目前,从渝南大道瑞龙路路口到中医院,车辆可以掉头且行驶只需1分钟左右,步行只需7分钟左右,再加上原有的万达路口到中医院步行也只需6分钟左右,完全能够满足群众就医车行及步行需求。

3.依据《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8.1.17规定:在城市的主干路和在城市快速路段上,人行横穿设施间距宜为500m,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宜为250-300m。渝南大道为主干路,人行横穿设施间距宜为500m,在渝南大道中医院东门增设人行横道不满足间距要求。

综上所述,我局暂无在渝南大道中医院东门增设人行横道和安装红绿灯的计划。

巴南区中医院东大门周边人行过街横道线及信号灯示意图


二、关于“将‘龙德路站’更名‘巴南区中医院西门站’”的建议。区交通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四)规定:“公交汽车客运主站名优先为地名、路名、街道名或者历史文化景点名。”要求,站名主要以地名和路名来命名。按市政府要求,于2021年对全市主城区站点名称进行了清理规范,要求更改所有不符合命名要求的公交站名,均基本采用道路名称等来命名。目前在渝南大道上已使用了“巴南区中医院站”站名,因此新增或更名公交站名不能使用重复名称命名。故龙德路公交站更名事宜不能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长期关注此项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函。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 

2022年4月23日      

(联系人:牟到柯,联系电话:134520212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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