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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复函
盛友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第72号)收悉,经与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区努力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基本建立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体系。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公办敬老院23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44个、社会办养老机构31个、市属福利院2个,共有床位1.07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45.2张,位居全市第一。
(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一是修订完善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对符合标准的新建或改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核定床位最高可享受1.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收入巴南籍老人的每张核定床位可享受50元/月的运营补贴。2023年拟向2家机构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71万元和8家机构发放了运营补贴30.885万元。养老机构依法享受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免优惠,用水、用电、用气等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优惠政策。二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进”工作思路,采取“中心带站点运营”+“自主运营”模式, 集聚智孝、久聚康等11家专业养老机构(企业)联动实施养老服务设施100%社会化运营。
(二)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一是从2019年4月1日起,《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出台,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印发了《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强化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三是取消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深化医养结合,取消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养老机构环评管理等。四是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建立,连续五年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将养老护理员培训列入区人才培养计划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辖区内的重庆五一技师学院、重庆市卫生高级技工学校等设置了老年服务、养老护理等相关专业。二是重庆市机电技工学校、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取得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资格。三是形成了市、区、机构养老服务行业人才三级培训体系,年均可培训1000余人次。四是按照人社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养老护理培训补贴,其中:初级1650元/人,中级1900元/人,高级1850元/人,技师2000元/人。
(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一是调整区级留存福彩公益金的80%用于养老服务,2023年将安排资金1465万元。二是将镇街国有资产无(低)偿调剂用于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国有资产则采取财政补贴方式,以10年为期给予租金补助,其中:1年免租,2—10年等额补助。三是按照镇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万-13万元/年/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1万-5万元/年/个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并通过绩效考核予以落实。四是为5个试点街道的4类兜底老人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和认知证障碍照护专区建设等。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目前我区正在申报国家医养结合示范区,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向养老服务领域拓展,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与辖区内养老机构医养合作签约率已达100%,并将长期护理保险引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12家养老机构被列入长护险定点机构。
(二)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签订了《重庆市养老产业研究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将依托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在巴直属单位,共同发起成立重庆市养老产业研究院,投用后将助力推动巴南区建设养老服务“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同时,成立区级养老服务协会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探索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原则,今后将根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发展,适时推出和提升各项扶持政策,确保我区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区民政局局长喻勤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周小路;联系电话:1898398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