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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三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黎柏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司法所助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民生工程的建议》(第281号)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2022年各项工作健康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更加坚定自觉,成功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微宣讲比赛,司法行政工作位列全市第5名,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二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更加深入,牵头的全面依法治市考核继续位列主城都市区第1位;三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重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复调结合”快速化解行政争议被确定为第一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被市司法局通报表扬为“行政复议宣传周表现突出单位”;四是助力平安巴南建设担当作为,被司法部评为“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五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界石镇畅想社区成功创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南泉司法所被命名为重庆市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六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务实有为,在国际生物城设立重庆市首个“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系点”和巴南区首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通法律护航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07件,以区政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18件,实现“零败诉”。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仍存在不足,比如您提出的基层司法所助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民生工程的建议,就涉及司法所如何适应经济社会新发展新形势需要,进一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普法宣传教育等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质效问题,这是摆在我们工作面前的重要课题。
鉴于该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深入调研,积极协调联系相关单位,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深入调研
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成立了该建议的专门办理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调研,确保建议办理有力有序扎实推进。
二、立足本职,扎实推进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前沿阵地,我局高度重视司法所工作,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为统揽,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技术规范要求,全区司法所进一步展现和发挥了“外观标识统一、规章制度健全、服务亲民便捷”的优势特点,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针对具体建议第一点。据了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事项,现有的管理体制下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有关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应镇街,镇街组织司法所、有关科室、社区等了解掌握情况,提前参与,立足各自职能协作配合,做到政策法规早普及宣传、困难问题早排查防范、矛盾纠纷早调处化解。
(二)针对具体建议第二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原则,可由各职能职责部门联动协作,各司法所积极配合,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宣讲民法典。通过送法进镇街、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普法宣传。在老旧住宅安装电梯集中的镇街、社区,组织律师、公证等普法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素养。
(三)针对具体建议第三点。对于增设电梯的申请条件、程序、文书等属于行业领域的专门规定,可联动相关主管部门作业务主导,各司法所积极配合参与,在增设电梯前期筹划阶段,从申请、程序、文书等合法合规性等方面及时给予群众指导支持。
(四)针对具体建议第四点。司法所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在基层矛盾纠纷的具体指导和积极参与调解化解的积极作用,积极整合法律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资源,进一步强化对涉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事项的关注参与,做到排查预防与及时妥善调解并重,全力调处化解该领域矛盾纠纷,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三、及进总结,推广经验
我局将从参与普法宣传、协助指导筹备审批流程、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方面,深入挖掘,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司法所在服务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事宜中的有效经验切实推广,全力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做好法律服务保障,进一步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此答复函已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所在镇街代表小组。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杨邱;联系电话:66218105、13618292833)